题目

答案解析
【答案】B
【解析】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拓展练习
【答案】A
【解析】(1)选项A:合伙企业委托一个或者数个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其他普通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执行合伙事务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在本题中,由杨某一人执行合伙事务,只有杨某可以对外代表合伙企业。(2)选项BC:有约定,可以自行决定/自行处分;无约定,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3)选项D:普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即不论合伙协议如何约定,杨某出质财产份额均需经过其他合伙人同意。

【答案】A
【解析】(1)“合伙协议未约定利润分配事项”——无约定;(2)“甲、乙、丙未能就此次利润分配方案达成一致意见”——协商不成。因此,应按合伙人实缴的出资比例(30:30:60)分配。合伙人的利润分配原则:约定——协商——实缴出资比例——平均分配。

【答案】C
【解析】(1)选项ACD: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孙某、李某)有监督权、撤销委托权、查阅账簿权,但无异议权;(2)选项B:当两个以上的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钱某)可以对其他合伙人(赵某)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

【答案】A
【解析】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普通合伙人一致同意:(1)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题目表述)(2)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3)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4)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答案】D
【解析】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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