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1)本题主要考查啤酒包装物押金的处理。啤酒包装物押金仅当购买方逾期(超过合同约定期限或 1 年以上)归还包装物时,销售方才需将押金并入销售额计税,如购买方按期归还包装物,则押金自始至终不计税。因此本题中销售啤酒同时收取的包装物押金(2 万元)不并入销售额;后续购买方按时归还包装物,销售方之前收取的押金需退还给购买方(4 万元),也无须计税。(2)本题啤酒和白酒的销售收入均为零售价,需价税分离计算增值税。故该酒厂增值税应纳税额=(32.86 + 18.87)÷ (1 + 13%)×13% = 5.95(万元)。

拓展练习
关于出租车运营,会涉及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两个税种的考查,解题的关键在于判别“出租车所有权归属于谁”,具体分析如表所示。
运营方式 | 出租车所有权归属 | 增值税 | 个人所得税 |
出租车公司向使用本公司 自有出租车的出租车司机 收取的管理费用 | 出租车公司(经营单位) | 出租车公司按照“交通运 输服务”计缴增值税 | 出租车公司按照“工资、 薪金所得”为驾驶员代扣 代缴个人所得税 |

(1)纳税人无偿转让股票时,转出方(乙公司)以该股票的买入价为卖出价,按照“金融商品转让”计算缴纳增值税;在转入方(甲公司)将上述股票再转让时,以原转出方(乙公司)的卖出价为买入价,按照“金融商品转让”计算缴纳增值税。因此甲公司转让股票时,以乙公司取得股票时的530万元为买入价。(2)甲公司转让股票取得的收入为含税价,需要作价税分离。(3)销售股票同时支付的手续费和印花税不应冲减销售收入。(4)上述业务中甲公司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848÷(1+6%)-530]×6%=16.2(万元)。

(1)增值税的销售额为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时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首先排除选项 D;(2)题目中给到不含税销售额,因此无须价税分离,排除选项 B,另收取的包装费(价外费用)为含税金额,需作价税分离,排除选项 C;(3)甲公司本月增值税销项税额= 100 000×13% + 1 000÷(1 + 13%)×13% = 13 115.04(元)。

(1)金融商品转让,差额计算销售额,转让金融商品的销售额=卖出价-买入价,首先排除选项 A、D;(2)若出现正负差,以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若相抵后出现负差,可结转下一 纳税期与下期转让金融商品销售额相抵,排除选项 C;(3)本题中转让金融商品的销售额=卖出价- 买入价-上一纳税期转让金融商品的负价差,因此甲公司当月金融商品转让增值税销项税额=(106 - 90.1 - 6.36)÷(1 + 6%)×6% = 0.54(万元)。

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选项 A、B、C 表述不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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