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1)本题主要考查啤酒包装物押金的处理。啤酒包装物押金仅当购买方逾期(超过合同约定期限或 1 年以上)归还包装物时,销售方才需将押金并入销售额计税,如购买方按期归还包装物,则押金自始至终不计税。因此本题中销售啤酒同时收取的包装物押金(2 万元)不并入销售额;后续购买方按时归还包装物,销售方之前收取的押金需退还给购买方(4 万元),也无须计税。(2)本题啤酒和白酒的销售收入均为零售价,需价税分离计算增值税。故该酒厂增值税应纳税额=(32.86 + 18.87)÷ (1 + 13%)×13% = 5.95(万元)。

拓展练习
选项 A,平整土地属于“销售服务——建筑服务——其他建筑服务”;选项 B,出售单身公寓属于“销售不动产”;选项 C,出租办公楼属于“现代服务——租赁服务——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选项 D,转让土地使用权属于“销售无形资产”。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为聘用的员工提供服务,属于非经营行为,无须缴纳增值税,选项 A 不当选。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属于视同销售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 或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选项 B 不当选,选项 C、D 当选。

题目所述内容正确。非正常损失的外购货物,不得从销项中抵扣进项税额。非正常损失包括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或不动产被执法部门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的情形。

本题考查进项税额抵扣的处理。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况可以分为四类:(1)简免福人; (2)非正常损失;(3)贷餐日娱;(4)资质不合格。本题考查的是第三类,纳税人购进的贷款服务 (选项 A)、餐饮服务(选项 C)、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选项 B、D,住宿服务和广告服务都与生产经营相关,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本题考查进项税额转出的处理。基于本题给出了“固定资产价值”和“进项税额”两个数据,可以从两个角度解题:(1)算出剩余固定资产价值后,再计算这部分固定资产转用于免税项目应转出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净值 × 适用税率= 100×80%×13% = 10.4(万元);(2)直接计算固定资产净值对应的进项税额部分,即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已抵扣的进项税额 × 资产净值率= 13×80% = 10.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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