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价外费用的辨析,有正反两种解题思路:(1)正面理解:销售方在价款之外向购买方收取的归自身所有的费用,属于价外费用;(2)反向排除:价款之外收取的但不属于销售方所有的费用(关键词:代收、代办、代缴),不属于价外费用。上述选项均属于“价款之外收取,且归销售方所有的”费用,均应作为价外费用计入销售额。

拓展练习
关于出租车运营,会涉及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两个税种的考查,解题的关键在于判别“出租车所有权归属于谁”,具体分析如表所示。
运营方式 | 出租车所有权归属 | 增值税 | 个人所得税 |
出租车公司向使用本公司 自有出租车的出租车司机 收取的管理费用 | 出租车公司(经营单位) | 出租车公司按照“交通运 输服务”计缴增值税 | 出租车公司按照“工资、 薪金所得”为驾驶员代扣 代缴个人所得税 |

本题考查增值税税率。适用增值税 9% 低税率的货物可分为四类:(1)基本温饱:粮食 (选项 A)、食用植物油等;(2)生活资源:自来水、暖气(选项 C)、冷气等;(3)精神需求:图 书(选项 B)、报纸、杂志等;(4)农业生产:饲料、化肥、农药等。选项 D,电力属于一般货物,按 照 13% 税率征收增值税。

本题考查以旧换新业务增值税的税务处理。解题关键在于根据以旧换新货物的类型确定销售额:金银首饰→实际收取的不含税差额为销售额;非金银首饰→新货物的同期不含税销售价格为销售额。 结合本题分析如下:(1)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非金银首饰的,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 格确定销售额,不得扣减旧货物的收购价格。因此以旧换新方式销售的 W 型家电应按 5 650 元 / 台的价格计算销售额。(2)含税价格需作价税分离,因此甲公司当月增值税销项税额= 100×5 650÷(1 + 13%)×13% = 65 000(元)。

(1)金融商品转让,差额计算销售额,转让金融商品的销售额=卖出价-买入价,首先排除选项 A、D;(2)若出现正负差,以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若相抵后出现负差,可结转下一 纳税期与下期转让金融商品销售额相抵,排除选项 C;(3)本题中转让金融商品的销售额=卖出价- 买入价-上一纳税期转让金融商品的负价差,因此甲公司当月金融商品转让增值税销项税额=(106 - 90.1 - 6.36)÷(1 + 6%)×6% = 0.54(万元)。

提供教育服务免征增值税的收入,是指对列入规定招生计划的在籍学生提供学历教育服务取得的收入,具体包括: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并按规定标准收取的学费(选项 A)、住宿费(选项 B)、 课本费、作业本费、考试报名费收入,以及学校食堂提供餐饮服务取得的伙食费收入(选项 C)。除此之外的收入,包括学校以各种名义收取的赞助费、择校费(选项 D)等,不属于免征增值税的范围。









或Ctrl+D收藏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