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1)从 2020 年 5 月 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的纳税人销售 其收购的二手车,由原按照简易办法依 3% 征收率减按 2% 征收增值税,改为减按 0.5% 征收增值税; (2)当月销售额为含税价,需作价税分离;(3)甲公司当月应纳增值税额=含税销售额 ÷(1 + 0.5%)×0.5% = 2 111 706÷(1 + 0.5%)×0.5% = 10 506(元)。

拓展练习
(1)增值税的销售额为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时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首先排除选项 D;(2)题目中给到不含税销售额,因此无须价税分离,排除选项 B,另收取的包装费(价外费用)为含税金额,需作价税分离,排除选项 C;(3)甲公司本月增值税销项税额= 100 000×13% + 1 000÷(1 + 13%)×13% = 13 115.04(元)。

(1)金融商品转让,差额计算销售额,转让金融商品的销售额=卖出价-买入价,首先排除选项 A、D;(2)若出现正负差,以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若相抵后出现负差,可结转下一 纳税期与下期转让金融商品销售额相抵,排除选项 C;(3)本题中转让金融商品的销售额=卖出价- 买入价-上一纳税期转让金融商品的负价差,因此甲公司当月金融商品转让增值税销项税额=(106 - 90.1 - 6.36)÷(1 + 6%)×6% = 0.54(万元)。

本题考查包装物租金和包装物押金。关于包装物租金与包装物押金的辨析如图 所示。

选项 A,一般货物、啤酒、黄酒包装物押金收取时暂不并入销售额,若逾期(按合同约定实际逾期或收取 1 年以上的押金)仍未退还,才并入销售额计征增值税;选项 B、C,包装物租金属于价外费用, 包装物押金不属于价外费用,二者均为含税价,计算时需作价税分离换算为不含税收入;选项 D,除啤酒、黄酒之外的其他酒类产品,无论是否返还以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当期销售额征收增值税。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的;(2)应税销售行为的购买方为消费者个人的(选项 B、C);(3)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免税规定的(选项 D)。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的(选项D);(2)应税销售行为的购买方为消费者个人的(选项A、C);(3)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免税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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