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增值税税率。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选项 C)或者进口货 物,除另有规定外,税率为 13%。选项 A、B,纳税人销售邮政服务、交通运输服务税率为 9%;选项 D,纳税人销售增值电信服务税率为 6%。

拓展练习
选项 A,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不属于经营行为,因此不征收增值税;选项 B,有偿提供安装空调服务属于“销售服务——建筑服务”;选项 D,有偿提供出租车运输服务属于“销售服务——交通运输服务”。

选项 A,一个主体(购物中心)从事多种业务,不同业务之间相互独立,不存在主从之分,属于兼营,当选;选项 B、C、D,提供服务和销售货物具有从属关系,应归属为一项应税销售行为,属于混合销售,不当选。

(1)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的金额栏分别注明的,可按扣除折扣后的金额计算销项税额,首先排除选项 B、C;(2)题中金额为不含税金额,无须作价税分离,排除选项 A;(3)甲公司当月该笔业务增值税销项税额=(90 000 - 9 000)×13% = 10 530(元)。

本题考查增值税扣税凭证。增值税法定扣税凭证:(1)增值税专用发票(选项 B); (2)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选项 D);(3)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选项 A); (4)代扣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5)符合规定的国内旅客运输发票(选项 C)。

本题考查进项税额抵扣的处理。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况可以分为四类:(1)简免福人; (2)非正常损失;(3)贷餐日娱;(4)资质不合格。本题考查的是第三类,纳税人购进的贷款服务 (选项 A)、餐饮服务(选项 C)、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选项 B、D,住宿服务和广告服务都与生产经营相关,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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