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一节 票据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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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丙作为善意的、已付对价的正当持票人可以享受票据权利。选项C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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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持票人依法行使追索权时,在票据上真实签章人不能以伪造为由进行抗辩,选项A不当选;持票人即使是善意取得,对被伪造人也不能行使票据权利,选项B不当选;伪造人没有以自己的名义在票据上签章,因此不承担票据责任,选项D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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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B,C,D
答案解析:
票据权利的取得方式有:(1)出票取得;(2)转让取得(选项A);(3)通过税收(选项B)、继承(选项D)、赠与(选项C)、企业合并等方式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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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本票的收款人名称,属于本票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未记载将导致票据无效;支票上的收款人名称,可以授权补记,但并不属于出票时的绝对记载事项,未记载不会导致票据无效,选项A不当选;支票的出票人为在经批准的银行机构开立存款账户的单位和个人,选项B不当选;本票和支票均为见票即付的票据,选项D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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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远期商业汇票的持票人对“出票人(甲公司)、承兑人”的追索权,消灭时效期间为2年,自票据到期日(2022年2月10日)起算。选项C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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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C,D
答案解析: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的,视为见票即付,是可以背书转让的,选项A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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