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不定项选择题]2024年1月1日,钱某借给王某10万元,约定6个月后还款,2024年7月1日,钱某仍未收到还款。在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前发生的下列事由,会导致诉讼时效期间中断的有(  )。
  • A.钱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 B.钱某要求王某还款
  • C.王某只还款5万元
  • D.王某答应一个月后就还款
本题来源:2023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经济法》最后三套卷(卷一) 点击去做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B,C,D
答案解析: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1)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请求履行义务的要求;(2)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包括义务人作出分期履行、部分履行、请求延期履行、支付利息、提供履行担保等承诺);(3)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4)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选项A、B、C、D均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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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组合题]

202431日,甲公司给乙公司签发了一张100万元的汇票(纸质)以支付货款,A银行为承兑人,B公司为甲公司的保证人,保证合同约定,B公司就甲公司对乙公司承担的票据责任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但B公司未在汇票上记载有关保证事项,亦未签章。
乙公司把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了丙公司,用于支付货款,在背书时,乙公司在汇票背面第一个背书栏内签章,并未记载“被背书人名称”,但是在汇票背书人栏内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直接将该汇票交付给丙公司。丙公司在被背书人栏内记载自己的名称后,将其背书转让给丁公司,并在背书栏内注明“工程验收合格后即付款”。之后工程发生严重质量问题。
在丙公司与丁公司发生工程纠纷期间,丁公司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知情的戊公司以支付广告费。汇票到期后,戊公司在法定期限内向
A银行提示付款,A银行以出票人甲公司银行账户内金额不足为由拒绝支付票款;戊公司遂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甲公司以乙公司在汇票背书人栏内记载有“不得转让”字样为由拒绝支付票款;戊公司遂向丙公司行使追索权,丙公司以丁公司交付的货物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为由,对戊公司的追索予以拒绝。
要求: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该理由不成立。根据规定,承兑人不得以其与出票人之间的资金关系来对抗持票人,拒绝支付汇票金额。
[要求2]
答案解析:该背书有效。根据规定,背书人未记载被背书人名称即将票据交付他人的,持票人在被背书人栏内记载自己的名称与背书人记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要求3]
答案解析:

甲公司拒绝戊公司追索的理由不成立。根据规定,背书人在纸质商业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乙公司)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丁公司、戊公司)不承担保证责任,但其他票据债务人(包括但不限于甲公司)仍应当对持票人(戊公司)承担票据责任。

[要求4]
答案解析:丁公司已经取得票据权利。根据规定,背书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背书有效,丁公司已经取得票据权利。
[要求5]
答案解析:戊公司无权要求B公司承担票据责任。根据规定,如果保证人未在票据或者粘单上记载“保证”字样而另行签订保证合同的,不属于票据保证。在本题中,B公司未在票据上签章,无须承担票据责任。
[要求6]
答案解析:

该理由成立。根据规定,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但持票人明知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除外。在本题中,由于戊公司明知前手之间存在抗辩事由仍受让票据,丙公司可以以其与丁公司之间的工程纠纷为由进行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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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可以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是(    )。

  • A.在上市公司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 B.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0.5%的自然人股东
  • C.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8%的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
  • D.最近1年内曾经在上市公司前5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的直系亲属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1)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配偶、父母、子女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 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等。选项A不当选。

(2)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1% 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 10 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选项B当选。

(3)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 以上的股东或者在上市公司前 5 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选项C不当选。

(4)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5)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

(6)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 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7)最近 12 个月内曾经具有(1)至(6)所列举情形的人员。选项D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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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预算法律制度的规定,预算年度开始后,各级预算草案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前,可以安排的支出有(  )。
  • A.用于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的支出
  • B.法律规定必须履行支付义务的支出
  • C.参照上一年同期的预算支出数额安排必须支付的本年度部门基本支出
  • D.上一年度结转的支出
答案解析
答案: A,B,C,D
答案解析:

预算年度开始后,各级预算草案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前,可以安排下列支出:上一年度结转的支出;参照上一年同期的预算支出数额安排必须支付的本年度部门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以及对下级政府的转移性支出;法律规定必须履行支付义务的支出,以及用于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的支出。预算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选项A、B、C、D均当选。

【知识链接】

预算年度开始后,各级预算草案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前,可以安排下列支出:

(1)上一年度结转的支出。

(2)参照上一年同期的预算支出数额安排必须支付的本年度部门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以及对下级政府的转移性支出。

(3)法律规定必须履行支付义务的支出,以及用于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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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可撤销法律行为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 A.行为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属于可撤销法律行为
  • B.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属于可撤销法律行为
  • C.重大误解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60日内未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
  • D.可撤销法律行为一经撤销,自行为开始时无效
答案解析
答案: B,D
答案解析:行为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属于无效法律行为,选项A不当选。 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90日内,未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选项C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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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单选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民事诉讼案件中,适用专属管辖的是(    )。

  • A.因公司设立纠纷提起的诉讼
  • B.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
  • C.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
  • D.因侵权行为纠纷提起的诉讼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专属管辖的案件主要有三类:(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选项B当选;(2)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3)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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