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增值税(3)、消费税(1) 点击去做题 箭头

答案解析

答案解析:

【答案及解析】

①当期应纳税额=100×13%-[52-300×(13%-10%)]-3=13-(52-9)-3=-33(万元)

②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300×10%=30(万元)

③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该企业当期应退税额=30(万元)

④当期免抵税额为 0 

⑤7 月期未留抵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税额为 3 万元(33-30) 。当期免、抵、退税额为 30 万元当期无“免抵”税额,“留抵”税额是 3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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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答案】B

【解析】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 3%征收率减按 2%征收增值税。但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 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本题中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说明该企业选择放弃减税。处置时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105÷(1+3%)×3%=3.0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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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单选】长江公司主要生产奶制品,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的下列运费中(可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允许按票面上注明的进项税额抵扣的是(假定均取得合规票据)( )。
  • A.购进生产设备支付的运输费用
  • B.外购生产用包装物支付的运输费用
  • C.向奶制品加工站购买原奶的进项税额
  • D.向超市销售鲜奶支付的运输费用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答案】C

【解析】试点行业购进农产品进项税额不得直接抵扣,需计入原材料成本,进项税额用实际耗用法计算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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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答案】D

【解析】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1000÷(1-5%)×0.53×9%÷(1+9%)=46.0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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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不定项选择题]

【多选】以下属于《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免税项目有( )。


  • A.销售古旧图书
  • B.外国企业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
  • C.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实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和设备
  • D.企业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答案解析
答案: A,C
答案解析:

【答案】AC

【解析】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属于法定免税范围,不包括外国企

业的无偿援助,选项 B 不当选;其他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属于法定免税范围,不包括企业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选项 D 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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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简答题]

【计算问答】位于市区的某电子设备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业务是生产电脑并对外销售。2022 年 9 月和 10 月的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9 月份业务:

(1)外购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 400 万元、税款 52 万元;当月进料加工复出口业务保税进口料件一批,进料加工计划分配率为 60%,已向税务机关办理了《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

(2)采用分期收款方式内销货物,合同规定价税合计金额为 565 万元,本月收回 20%的货款,其余货款于 10 月 20 日收回。

(3)当月出口电脑的离岸价格为 100 万美元。

10 月份业务:

(1)本月在国内购进各种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增值税税额共计 40 万元。

(2)内销产品 600 台,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 300 万元;将与内销产品相同规格的自产产品 300 台对外捐赠,货物已移送。

(3)收回 9 月份采用分期收款方式内销货物剩余 80%的货款。

(其他相关资料:假定上述相关票据均在取得的当月申报抵扣;上述货物均适用 13%的增值税税率;退税率为 10%;美元对人民币的汇率为 1∶6.3)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 2022 年 9 月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2)计算 2022 年 9 月出口货物的免抵退税额。

(3)计算 2022 年 9 月应纳(退)增值税。

(4)计算 2022 年 9 月当期留抵(或免抵)税额。

(5)计算 2022 年 10 月应纳(退)增值税。


答案解析
答案解析:

【答案】

(1)进料加工出口货物耗用的保税进口料件金额=100×6.3×60%=378(万元)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100×6.3-378)×(13%-10%)=7.56(万元),9 月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52-7.56=44.44(万元)

(2)9 月出口货物的免抵退税额=(100×6.3-378)×10%=25.2(万元)

(3)9 月内销销项税额=565÷(1+13%)×13%×20%=13(万元),9 月应纳税额=13-44.44=-31.44(万元)

期末留抵税额 31.44 万元﹥免抵退税额 25.2 万元,按照较小一方 25.2 万元退税,即 9 月份应退税额为 25.2 万元。

(4)当期留抵税额=31.44-25.2=6.24(万元)

(5)10 月内销销项税额=565÷(1+13%)×13%×80%+300÷600×(600+300)×13%=110.5(万元)

10 月应纳增值税税额=110.5-40-6.24=64.2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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