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在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 2 年内,债权人可以行使破产撤销权或者针对债务人的无效行为而追回财产。在此期间追回的财产,应当按照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对“全体债权人” 进行追加分配。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 2 年后,追回的财产不再用于对全体债权人清偿,而是用于对追回财产的债权人“个别”清偿。本题王某是破产终结日后 2 年内追回财产请求追加分配,故其请求符合规定,且为对全体债权人追加分配。

拓展练习
(1)根据规定,出卖人破产,其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所有权保留买卖合同的, 买受人未依约支付价款或者履行完毕其他义务,或者将标的物出卖、出质或者作出其他不当处分,给出卖人造成损害,出卖人管理人依法主张取回标的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但是,买受人已经支付标的物总价款 75% 以上或者第三人善意取得标的物所有权或者其他物权的除外。本题中,由于乙公司支付的价款达到了总价款的 75% 以上(80 万元 >75 万 元),不得主张取回,选项 A 不当选。(2)因上述原因出卖人未能取回标的物的,管理人 有权依法主张买受人继续支付价款、履行完毕其他义务,以及承担相应赔偿责任,选项 C 当选。(3)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只享有一次性的合同选择履行权,不得反向再次或多次行使。尤其是不得在决定或以实际行为接受继续履行合同后又决定解除合同,选项 B 不当选。 (4)所有权保留买卖合同中,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以当事人的约定为准。本题中,机器设备的所有权的转移应当在乙公司支付完全部价款时,选项 D 不当选。

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请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担保人主张担保债务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停止计息的,人民法院对担保人的主张应予支持, 本题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日期为 2021 年 5 月 6 日,选项 A 当选。

权利人行使取回权时未依法向管理人支付相关的加工费、保管费、托运费、委托费、 代销费等费用,管理人拒绝其取回相关财产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选项 B 不当选。

(1)和解程序对就债务人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无约束力,该权利人自 人民法院裁定和解之日即受理和解申请之日起,可以对担保物行使权利,选项 C 当选; (2)和解债权人未依照规定申报债权的,在和解协议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和解协议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和解协议规定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选项 D 当选。

李某和王某关于返还抽逃出资的义务“已超过诉讼时效”的抗辩不能成立。根据规定, 管理人代表债务人提起诉讼,主张返还抽逃出资的本息,出资人以违反出资义务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为由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管理人不能取回销售给丙公司的产品。在所有权保留买卖中,出卖人破产时,管理 人决定继续履行合同的,买受人未依约支付价款给出卖人造成损害,出卖人的管理人依法主张取回标的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买受人已支付的物总价款 75% 以上的除外。 本题中,丙公司已支付 80% 的价款,管理人不能取回销售给丙公司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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