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基本含义理解从以下方面:
(1)公文形成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及其他社会组织。(2分)
(2)公文形成条件是行使职权和实施管理。(1分)
(3)公文是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1分)
(4)公文是进行公务活动的要工具。(1分)

办法与条例、规定一样,同属行政法规(1分)。
不同在:办法规范的内容比条例、规定更具体,更细致,它是对某一项行政工作作比较具体的规定(2分)。故写作内容上,办法更具体、周全、便于操作。(2分)

(1)表达方式是指在写作中运用语言的方法和手段,它是辨别文章体裁的重要标志。在公文写作中,主要表达方式是叙述、说明和议论三种,以说明为主,一般不宜用描写和抒情。这是由公文的文体性质与功能决定的,是公文文体的主要特点。(4分)
(2)公文的内容主要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发布法规和规章,请示和答复问题,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报告情况和交流信息等。因此要求简明、清晰、准确地表达发文机关的意图,而并非审美和传情。(3分)
(3)公文的特殊使命是其他任何文体都不能担负,也不允许担负的。公文的写作必须从现实效用的角度出发,并把可操作性作为一项重要原则,不能中看中听不中用。因此,公文惟有兼用叙述、说明和议论三种表达方式,而以说明为主,才能够把意图表达得明确、具体。这同时也是公文不宜使用描写、抒情表达方式的原因所在。(3分)

(1)综合报告多属于例行报告,是每隔一段时间内,下级定时将工作情况全面向上级的汇报。如,每年人大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2分)
(2)专项报告是就某件事或某个问题的专门写的报告,是不定期,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而撰写。如《关于新冠疫情接收社会捐赠情况的报告》(2分)
(3)无论哪种报告,写作要求做到:
第一,陈述事情要清楚扼要。以汇报工作情况为主的报告,应突出重点,把主要事实讲清楚。但讲清事实不等于把具体过程写的太琐细,要加强文字的概括性,用简明扼要的语言把事情的总体面貌反映出来。(2分)
第二,表达观念要精练清晰。报告中需要表达报告者观念的地方不少,汇报工作需要自我评价,对今后工作提意见或建议,多是以阐述观点为主。报告中凡涉及观念的地方,一定要精练清晰,即文字要少,意见要明确,切忌吞吞吐吐、含含糊糊;使人摸不清楚报告者的真实意图。(2分)
第三,语言要简洁朴实。报告是向上级汇报工作,因而一定要实事求是,不可夸大或缩小事实,不可报喜不报忧,不可过分强调困难,要事实求是,少用花哨的形容词,少用含糊不清或过于灵活的概念。(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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