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题考查所有权的取得。
《民法典》第311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B选项正确】①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C选项正确】②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D选项正确】③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须为善意,即受让人不知道也不应当知道出让人是物权处分人,且受让人必须支付了合理的对价获得受让财产,且已经完成法定的物权变动公式。转让的动产必须是国家法律允许自由流通的财产。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A。
本题考查所有权的法律特征。
所有权的法律特征主要表现在:独占性、全面性、单一性、存续性、弹力性。其中单一性指,所有权并非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四项权能的简单相加,而是一个整体的权利。所有权人既可以由自己统一行使,也可将其部分权能转移给他人行使,这并不影响所有权的单一性,所有权人依然能够决定自己财产的最终命运。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C。
本题考查所有权的取得与消灭。
所有权的消灭,主要有两种情况:
【B选项正确】①所有权的相对消灭。这是指因物权主体的原因而消灭,如权利人转让或抛弃物权或作为权利人的公民死亡等。在这种情况下,所有权的客体并未消失,只是其权利主体发生了变更,物由一个新的所有人对其行使权利,原所有人的权利消灭。
②所有权的绝对消灭。这是指因所有权客体的原因而消灭,如标的物毁损或灭失导致原物权的终止。由于物本身的灭失,使原来建立在这一权利客体上的物权失去了存在的基础而彻底消灭。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B。
本题考查所有权的概念。
【C选项正确】所有权是指所有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A选项错误】占有权是指权利人对财产实际控制的权利。
【B选项错误】收益权是指权利人获取基于财产而生的物质利益的权利。
【D选项错误】处分权是所有权内容的核心,是拥有所有权的根本标志。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C。
本题考查所有权的取得与消灭。
【B选项正确】先占是指民事主体以所有的意思占有无主动产而取得其所有权的法律事实;
【A选项错误】添附是指不同所有人的物因一定的行为而结合在一起形成不可分割的物或具有新质的物;
【C选项错误】善意取得是指受让人以财产所有权转移为目的,善意、对价受让且占有该财产,即使出让人无转移所有权的权利,受让人仍可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
【D选项错误】继受取得是指通过一定的法律行为或基于法定的事实从原所有人处取得所有权。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B。
本题考查共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做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题中甲占该房屋70%的份额,达到了份额三分之二以上,故无须经过他人的同意。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