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题考查物权的概念和特征。
同一标的物上存在着两个或两个以上内容或性质相同的物权时,成立在先的物权优先于成立在后的物权。例如,在同一不动产上设定抵押权后,再在该不动产上设定抵押权的,抵押权的优先效力依抵押权登记的先后确定,在行使抵押权时,登记在先的抵 押权优先受清偿。债权不具有这种对内优先的效力,在同一物上可以设立多个债权,各个债权都具有平等的效力,债权人在依法受偿时都是平等的。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B。
本题考查物权的种类。
【B选项正确】自物权,即权利人对自己所有的标的物依法进行全面支配的物权。“全面支配”意味着支配范围的全面性和支配时间的无限性。只有所有权符合这一特征,故自物权即所有权,它是物权中最完整、最充分的权利。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B。
本题考查物权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
【A选项正确】转移登记是指不动产物权发生权利转移时所进行的登记。
【B选项错误】变更登记是指不动产的具体内容发生变化时进行的登记。
【CD选项错误】更正登记和异议登记: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A。
本题考查物权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
物权法定原则,是指物权的种类、内容、效力、变更及保护的方法均源自法律的直接规定,当事人不得自由地创设。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C。
本题考查物权的种类。
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是从设立目的角度对他物权的进一步分类。用益物权是指以标的物的使用和收益为目的而设立的他物权。担保物权是指为担保债权的实现而设立的他物权,如抵押权、质权等。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虽然都属于他物权,但存在区别:
【A选项正确】①设立的目的不同,用益物权目的在于实现物的使用价值,担保物权目的则是以物的交换价值担保债权的实现;
【D选项正确】②权利的性质不同,用益物权多为独立性的主权利,它往往有明确的存续期间,通常是根据合同确定的。担保物权则是从权利,以所担保的债权作为其主权利,它以此债权的存在为前提,其所担保的债权实现时,该权利即归于消灭;
【B选项正确】③标的物不同,用益物权的主要标的物为不动产,担保物权则不限于此;
【E选项正确】④用益物权的标的价值形态若发生变化,会对权利人的使用收益权产生影响,甚至导致权利消灭;而担保物权的标的物价值形态发生变化并不影响担保物权以变化后的物为标的而继续存在。这一特点决定了担保物权具有物上代位性,即当担保物权的标的物转化为价值形态时,担保物权就以变形物为客体。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ABDE。
本题考查物权的种类。
根据物权有无从属性可以将物权区分为主物权和从物权。
【选项E错误】主物权是可以独立存在的物权,它与其他权利没有从属关系。所有权、地上权、永佃权、采矿权、取水权等属于主物权。
【选项ABCD正确】从物权是从属于其他权利而存在的物权。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从属于债权而存在,属于从物权。地役权从属于需役地的所有权而存在,属于从物权。区分主物权和从物权的意义在于:主物权独立存在;从物权的命运取决于主权利,主权利消灭,从权利也消灭。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AB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