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不定项选择题]张三承包了一家餐厅,餐厅每年支付张三承包收入30万元,张三不参与分享餐厅经营成果;李四承包了一家国有招待所,承包合同约定,每月支付李四工资7500元,同时李四每年要上交承包费90万元,其余招待所经营成果归李四所有,则下列关于个人所得税的说法正确的有(  )。
  • A.

    张三取得的所得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

  • B.

    张三取得的所得按照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项目征税

  • C.

    李四取得的工资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

  • D.

    李四取得的承包经营成果按照经营所得项目征税

本题来源:第五章 奇兵制胜习题 点击去做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D
答案解析:

选项AB,张三不参与分享餐厅经营成果,其取得的承包收入实质上属于岗位责任工资,所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选项CD,李四参与分享承包企业的经营成果,其从招待所取得的工资、薪金和承包经营成果都属于“经营所得”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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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

下列补贴中,属于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征税范围的是(  )。

  • A.

    独生子女补贴

  • B.

    外国来华留学生,领取的生活津贴

  • C.

    与工资一起发放的交通补贴

  • D.

    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根据我国目前个人收入的构成情况,《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对于一些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予征税,包括:独生子女补贴;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托儿补助费;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外国来华留学生领取的生活津贴费、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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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

下列各项所得,不属于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是(  )。

  • A.

    个人的房屋租赁所得

  • B.

    个人举报、协查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而获得的奖金

  • C.

    储蓄机构内从事代扣代缴工作的办税人员取得的扣缴利息税手续费所得

  • D.

    个人转让自用达5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居住用房取得的所得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取得的所得,自2001年1月1日起暂减按10%的税率征税个人所得税,选项A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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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不定项选择题]

内地个人投资者张某2021年通过沪港通机制购买香港联交所股票,个人所得税的税收处理正确的有(  )。

  • A.

    股票转让差价免税

  • B.

    股票转让差价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 C.

    取得的股息、红利,按照1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 D.

    取得的股息、红利,按照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案解析
答案: A,D
答案解析:

选项AB,对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自2019年12月5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选项CD,股息、红利所得按照20%的税率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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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不定项选择题]

下列选项,不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  )。

  • A.

    股份有限公司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购买汽车

  • B.

    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购买住房

  • C.

    企业用企业资金为本企业除投资以外的雇员购买房屋

  • D.

    单位经批准向个人集资支付的集资利息

答案解析
答案: B,C
答案解析:

选项B,按照“经营所得”项目征税;选项C,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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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①调整收入补缴增值税=61800÷(1+3%)×3%=60000×3%=1800(元)

②补缴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1800×(7%+3%+2%)=216(元)

③张某工资不得税前扣除,只能做基本费用扣除,则调增应税所得金额=10000×12-5000×12=60000(元)

④支付张某女儿舞蹈培训费10000元属于生活费用,不能税前扣除。

⑤生活费用和企业生产经营费用混合在一起的,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⑥招待费的60%=10000×60%=6000(元)

销售收入的0.5%=(1200000+60000)×0.5%=6300(元)

招待费超支调增应税所得金额=10000-6000=4000(元)

⑦存货跌价准备不得税前扣除。

⑧漏记购进的一批材料34800元,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全额计入成本。

⑨甲企业全年应纳税所得额=30000+60000-34800-216+60000+10000+30000+4000+6000=164984(元)

甲企业全年应预缴个人所得税=164984×20%-10500=22496.8(元)。

[要求2]
答案解析:

乙企业全年应纳税所得额=210000÷(1-30%)×30%=90000(元)

乙企业全年应预缴个人所得税=90000×10%-1500=7500(元)。

[要求3]
答案解析:

①汇总应纳税所得额=164984+90000-24000-12000=218984(元)

②汇总应纳税额=218984×20%-10500=33296.8(元)

③甲企业应纳税额=33296.8×164984÷(164984+90000)=21544.25(元)

甲企业应退税=22496.8-21544.25=952.55(元)

④乙企业应纳税额=33296.8×90000÷(164984+90000)=11752.55(元)

乙企业应补税=11752.55-7500=4252.5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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