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选项B,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可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选项C,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不能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选项D,纳税人向其他个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得开具或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将自产货物用于职工福利,视同销售,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当月可抵扣的进项税额=600000+3900=603900(元)。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的软件产品,按13%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将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本地化改造后对外销售,其销售的软件产品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购进职工福利用品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36000×13%+200000×13%-100000×13%=30680-13000=17680(元),实际税负=17680÷(36000+200000)×100%=7.49%,即征即退税额=17680-(36000+200000)×3%=10600(元)。

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款,甲企业应在A市预缴税款=(200-30)÷(1+9%)×2%=3.12(万元)。

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进料加工出口货物耗用的保税进口料件金额=100×6.3×40%=252(万元)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100×6.3-252)×(13%-10%)=11.34(万元)
9月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52-11.34=40.66(万元)
9月出口货物的免抵退税额=(100×6.3-252)×10%=37.8(万元)
9月份应纳增值税=565÷(1+13%)×13%×60%-40.66=-1.66(万元)
期末留抵税额1.66<免抵退税额37.8,
按照较小一方1.66万元退税即9月份应退税额为1.66万元。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37.8-1.66=36.14(万元)
10月应纳增值税税额=565÷(1+13%)×13%×40%+300÷600×(600+300)×13%-40=26+58.5-40=4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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