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二节 所有权 点击去做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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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意取得,是指动产或不动产让与人与受让人间,以移转所有权为目的,由让与人将动产交付或将不动产移转登记于受让人,即使让与人无移转所有权的权利,受让人以善意受让时,仍可取得其所有权之情形。本题表述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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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1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选项B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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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

王某、李某、刘某以20%、30%、50%的份额共有一套房屋。现王某拟将自己的份额以60万元转让给第三人张某,李某、刘某均主张自己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李某、刘某针对购买比例一直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下列关于李某、刘某享有优先购买权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 A.李某、刘某均不享有优先购买权
  • B.只有刘某享有优先购买权,因为刘某共有份额最大
  • C.李某、刘某均享有优先购买权,应均等行使优先购买权
  • D.李某、刘某均享有优先购买权,应按照各自的共有份额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按份共有人王某拟转让自己的共有份额给第三人,其他按份共有人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其他共有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应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共有份额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选项D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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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本题表述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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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无特殊约定的情况下,按份共有人之间转让共有份额,其他按份共有人不得主张优先购买。按份共有人向共有人之外的人转让其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此处需要注意区分两种情况下的不同规定。本题表述错误。

知识链接:

行使优先购买权的适用情形 : 

(1)对内转让:约定→不得主张;

(2)对外转让:可以主张;

(3)继承、遗赠:约定→不得主张(共有份额的权利主体因继承、遗赠等原因发生变化时,其他按份共有人不得主张优先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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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在赠与等无偿受让的情形中,赠与人无权处分,即使受赠人属于善意,也无权主张善意取得。本题中,虽然丙不知情,但是由于其是无偿受赠,无权主张善意取得,本题表述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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