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二节 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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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因加工、附合、混合而产生的物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规定;法律没有规定的,按照充分发挥物的效用以及保护无过错当事人的原则确定。选项D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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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1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选项B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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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2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本题中,甲在2022年4月3日知道戒指在丙手上,故选项C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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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B,C
答案解析:
(1)常见的共同共有的形态主要有:夫妻共有财产、家庭共有财产、共同继承的财产。选项A、B、C当选。(2)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外,视为按份共有。选项D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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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无特殊约定的情况下,按份共有人之间转让共有份额,其他按份共有人不得主张优先购买。按份共有人向共有人之外的人转让其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此处需要注意区分两种情况下的不同规定。本题表述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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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优先购买权的适用情形 :
(1)对内转让:约定→不得主张;
(2)对外转让:可以主张;
(3)继承、遗赠:约定→不得主张(共有份额的权利主体因继承、遗赠等原因发生变化时,其他按份共有人不得主张优先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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