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题来源:第四章 奇兵制胜练习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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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单选题]某失物招领处将一块已经超过招领期限的手表以拍卖方式卖给甲,乙盗得该表并赠与丙,丙将该表丢失,被人拾起又送到招领处。经查,该手表原为丁所有,该表的所有权属于(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自有关部门发出招领公告之日起1年内无人认领的,遗失物归国家所有。甲以合法(拍卖)方式得到该表,属于正当取得。选项A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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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关于动产所有权的特殊取得方式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有( )。答案解析
答案:
B,C
答案解析:(1)所谓先占,就是以所有权人的意思占有无主动产,选项A不当选;(2)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选项B当选;(3)拾得人虽不能取得遗失物的所有权,却可享有费用偿还请求权,在遗失人发出悬赏广告时,归还遗失物的拾得人还享有悬赏广告所允诺的报酬请求权,选项C当选;(4)因加工、附合、混合而产生的物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规定;法律没有规定的,按照充分发挥物的效用以及保护无过错当事人的原则确定,选项D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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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不定项选择题]下列各项中,关于按份共有人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期间说法正确的有( )。答案解析
答案:
A,B
答案解析:
选项C不当选:通知其他按份共有人的但未说明具体的行使期间,其他共有人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行使。
选项D不当选:有通知其他按份共有人的但载明具体的行使期间短于15日,按15日行使。
【知识链接】
当按份共有人转让其共有份额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前提 | 对外 | 按份共有人之间转让共有份额,其他按份共有人不得主张优先购买,但按份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 |||
交易 | 遗赠等原因发生变化时,其他按份共有人也不得主张优先购买,但按份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 ||||
同等条件 | 综合共有份额的转让价格、价款履行方式及期限等因素确定 【注意】其他按份共有人虽主张优先购买,但提出减少转让价款、增加转让人负担等实质性变更要求的,均不符合同等条件的要求 | ||||
期限 | 有约定 | 按照约定 | |||
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 | 转让人向其他按份共有人发出的包含同等条件内容的通知中载明行使期间 | 以该期间为准 | |||
通知中未载明行使期间 | 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 | ||||
载明的期间短于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 | |||||
转让人未通知 | 其他按份共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最终确定的同等条件 | 知道起15日 | |||
无法确定其他按份共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最终确定的同等条件 | 共有份额权属转移之日起6个月 | ||||
多人行使 | 两个以上其他共有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共有份额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协商→按份额 | ||||
受到侵害 | 其他按份共有人以其优先购买权受到侵害为由,仅请求撤销共有份额转让合同或者认定该合同无效,不属于行使优先购买权,不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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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不定项选择题]地役权是指为使自己不动产使用便利而依合同约定使用他人不动产的权利,其性质属于( )。答案解析
答案:
A,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用益物权的种类。地役权,是指不动产的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为自己不动产的使用便利,有权依合同约定使用他人不动产的一种用益物权。地役权是存在于他人不动产上的物权,具有从属性,属于从物权,也属于他物权。选项A、C、D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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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单选题]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财产中,可用于设立抵押权的是(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2)建设用地使用权;(3)海域使用权;(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5)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选项 D 当选);(6)交通运输工具;(7)法 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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