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二节 破产申请与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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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管理人或者债务人依照破产法律规定解除双方均未履行完毕合同,对方当事人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债权,申报的债权以实际损失为限,违约金不得作为破产债权申报,选项D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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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D
答案解析:破产原因是指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也就是说当债务人存在下列两种情形之一时,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具备破产原因: (1)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资不抵债) (2)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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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1)债务人发生破产原因,可由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申请,但不能提出和解申请,选项A不当选;(2)担保债权人享有破产申请权,选项B不当选;(3)税务机关和社会保险机构享有对债务人的破产清算申请权,但一般认为其不享有重整申请权,选项C不当选,选项D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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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破产申请受理前,债权人就债务人财产提起下列诉讼,破产申请受理时案件尚未审结的,人民法院应当中止审理: (1)主张次债务人代替债务人直接向其偿还债务的; (2)主张债务人的出资人、发起人和负有监督股东履行出资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等直接向其承担出资不实或者抽逃出资责任的; (3)以债务人的股东与债务人法人人格严重混同为由,主张债务人的股东直接向其偿还债务人对其所负债务的,选项C当选; (4)其他就债务人财产提起的个别清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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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B,C,D
答案解析:(1)破产申请受理后,由管理人决定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是否继续履行,选项A当选;(2)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2个月内未通知对方当事人的,视为解除合同,选项B当选;(3)前项规定仅是要限制管理人的合同选择履行权,即超过通知的法定期限,管理人即丧失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的选择权,但此后双方均同意继续履行合同,合同仍可继续履行,选项C当选;(4)管理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对方当事人应当履行,但有权要求管理人再提供担保,选项D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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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1)企业职工享有破产重整的申请权,破产企业的职工提出破产申请应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会议多数决议通过,选项A不当选;(2)税务机关和社保机构享有破产清算申请权,没有重整和和解的申请权,选项CD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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