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2026年《中级经济法》第三次万人模考
点击去做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B,C
答案解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转移性收入、其他收入,选项A、B、C当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属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选项D不当选。
立即查看答案


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C,D
答案解析:
若出质人在汇票上只记载了质押字样未在票据上签章的或者出质人未在汇票、粘单上记载质押字样而另行签订质押合同、质押条款,不构成票据质押。选项A、C、D当选。
【知识链接】
质押背书总结
概念 | 指持票人以票据权利设定质权为目的而在票据上作成的背书,确立的是一种担保关系 | |
过程 | 背书人作成背书并交付 | 背书人仍然是票据权利人,被背书人并不因此而取得票据权利 |
被背书人取得质权人地位 | 被背书人可以行使票据权利,并从票据金额中按担保债权的数额优先得到偿还 | |
背书人履行了担保的债务 | 被背书人必须将票据返还背书人 | |
记载 | ①质押时应当以背书记载“质押”字样。如果在票据上记载质押文句表明了质押意思的,如“为担保”、“为设质”等,也应视为其有效。 ②出质人在汇票上只记载了“质押”字样而未在票据上签章的,或出质人未在汇票、粘单上记载“质押”字样而另行签订质押合同、质押条款,不构成票据质押 【总结】票据上质押字样(文句)+签章→票据质押 | |
处分 限制 | 如果记载“质押”文句的,其后手再背书转让或者质押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票据责任,但不影响出票人、承兑人以及原背书人的前手的票据责任 【补充】如果记载“质押”文句,其后手可以进行委托收款背书 | |
点此查看答案


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张某以胁迫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王某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选项D当选。
点此查看答案


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因此,一方提出有仲裁协议,并不影响法院的继续审理。与人身有关的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不能进行仲裁。选项B当选。
点此查看答案


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以贪污、受贿、侵占、挪用等违法犯罪所得的货币出资后取得股权的,对违法犯罪行为予以追究、处罚时,应当采取拍卖或者变卖的方式处置其股权(而不能直接将出资财产从公司抽出)。选项C当选。
点此查看答案


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选项B当选。
点此查看答案










或Ctrl+D收藏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