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单选题]甲准备购买乙的房屋,甲向乙背书转让5万元的汇票作为购买房屋的订金,该汇票丁为付款人,乙接受汇票后背书转让给丙。如果甲与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被协议解除,则甲可以行使的权利为(    )。
  • A.请求乙返还背书转让的汇票
  • B.请求乙返还5万元现金
  • C.请求丙返还背书转让的汇票
  • D.请求丁停止支付票据上的款项
本题来源:2023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经济法》最后三套卷(卷一) 点击去做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票据关系一经形成,即与基础关系相分离,票据关系不受基础关系的影响。因此,产生票据的基础关系(甲与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解除或无效,不影响票据关系的效力。选项B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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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合伙企业法律的规定,当普通合伙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下列人员中,应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有(  )。
  • A.合伙企业债务发生后入伙的新合伙人
  • B.合伙企业债务发生后自愿退伙的合伙人
  • C.合伙企业债务发生后被除名的合伙人
  • D.不参加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
答案解析
答案: A,B,C,D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每一个普通合伙人对企业债务都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与其是否执行企业事务无关;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退伙后,并不解除对于合伙企业既往债务的连带责任。退伙人对基于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后无限);普通合伙企业新入伙的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前无限)。选项A、B、C、D均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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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陈某向李某购买一批水泥,价款为10万元,合同履行前,李某未经陈某的同意,将价款债权转让给王某,并通知陈某直接向王某付款。陈某与李某未约定合同权利不得转让,下列关于李某的转让行为效力的表述中,符合合同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 A.李某的转让行为效力待定,取决于陈某是否表示同意
  • B.李某的转让行为有效,陈某应向王某付款
  • C.李某的转让行为无效,陈某仍应向李某付款
  • D.李某的转让行为有效,但如陈某仍向李某付款,可发生清偿效力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债权人债权转让应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行为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这里无须债务人同意。选项B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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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组合题]

202431日,甲公司给乙公司签发了一张100万元的汇票(纸质)以支付货款,A银行为承兑人,B公司为甲公司的保证人,保证合同约定,B公司就甲公司对乙公司承担的票据责任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但B公司未在汇票上记载有关保证事项,亦未签章。
乙公司把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了丙公司,用于支付货款,在背书时,乙公司在汇票背面第一个背书栏内签章,并未记载“被背书人名称”,但是在汇票背书人栏内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直接将该汇票交付给丙公司。丙公司在被背书人栏内记载自己的名称后,将其背书转让给丁公司,并在背书栏内注明“工程验收合格后即付款”。之后工程发生严重质量问题。
在丙公司与丁公司发生工程纠纷期间,丁公司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知情的戊公司以支付广告费。汇票到期后,戊公司在法定期限内向
A银行提示付款,A银行以出票人甲公司银行账户内金额不足为由拒绝支付票款;戊公司遂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甲公司以乙公司在汇票背书人栏内记载有“不得转让”字样为由拒绝支付票款;戊公司遂向丙公司行使追索权,丙公司以丁公司交付的货物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为由,对戊公司的追索予以拒绝。
要求: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该理由不成立。根据规定,承兑人不得以其与出票人之间的资金关系来对抗持票人,拒绝支付汇票金额。
[要求2]
答案解析:该背书有效。根据规定,背书人未记载被背书人名称即将票据交付他人的,持票人在被背书人栏内记载自己的名称与背书人记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要求3]
答案解析:

甲公司拒绝戊公司追索的理由不成立。根据规定,背书人在纸质商业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乙公司)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丁公司、戊公司)不承担保证责任,但其他票据债务人(包括但不限于甲公司)仍应当对持票人(戊公司)承担票据责任。

[要求4]
答案解析:丁公司已经取得票据权利。根据规定,背书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背书有效,丁公司已经取得票据权利。
[要求5]
答案解析:戊公司无权要求B公司承担票据责任。根据规定,如果保证人未在票据或者粘单上记载“保证”字样而另行签订保证合同的,不属于票据保证。在本题中,B公司未在票据上签章,无须承担票据责任。
[要求6]
答案解析:

该理由成立。根据规定,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但持票人明知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除外。在本题中,由于戊公司明知前手之间存在抗辩事由仍受让票据,丙公司可以以其与丁公司之间的工程纠纷为由进行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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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组合题]

甲有限责任公司 2024 年发生下列事项:

(1)3 月 1 日,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一批货物,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总价款 100 万元;甲公司在合同签订后 10 日内支付定金 30 万元作为履行合同的担保;乙公司于合同签订后1 个月内交付全部货物;甲公司于乙公司交付货物后 10 日内支付全部货款。3 月 8 日,甲公司支付给乙公司 30 万元定金。

(2)4 月 1 日,甲公司与丙公司的租赁合同到期,但丙公司尚未支付 30 万元到期租金。4月 30 日,因欠丁公司的债务到期,甲公司将其对丙公司的 30 万元的债权转让给丁公司,但未通知丙公司。

(3)甲公司为树立公司正面形象,参加社会公益事业,5 月 4 日承诺将在 10 天内向当地图书馆捐赠 10 万元购买青少年读物。但直至 5 月 30 日,尚未履行承诺。后甲公司因扩大生产线急需资金周转,欲撤销该赠与。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有效定金数额应为20万元。根据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的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要求2]
答案解析:甲公司转让债权的行为对丙公司不生效。根据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不需要经债务人同意,但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在本题中,甲公司转让债权时未通知丙公司,故对丙公司不发生效力。
[要求3]
答案解析:

甲公司无权撤销赠与。根据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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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判断题]

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由股东会制定或者由董事会制定报股东会批准。(  )

  • A.正确
  • B.错误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制定。本题表述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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