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单选题]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要约变更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 A.收购要约期限届满前20日内,收购人不得变更要约
  • B.收购人可以将原定的收购期限从30日改为40日
  • C.收购人可以减少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额
  • D.收购人可以根据证券市场变化,降低收购价格
本题来源:2026年《中级经济法》第二次万人模考 点击去做题 箭头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收购要约期限届满前15日内,收购人不得变更收购要约,但是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选项A不当选。收购人需要变更收购要约的,必须及时公告,载明具体变更事项,并通知被收购公司,且不得存在下列情形:(1)降低收购价格,选项D不当选;(2)减少预定收购股份数额,选项C不当选;(3)缩短收购期限,选项B为延长收购期限,当选;(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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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甲普通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张某、李某、赵某决定,委托张某和李某负责执行合伙事务。合伙协议对合伙事务执行的决议办法未作特别规定。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合伙事务执行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 A.张某和李某可以共同决定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 B.执行合伙事务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张某和李某承担
  • C.张某不可以对李某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
  • D.赵某有权监督合伙事务的执行情况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处分合伙企业不动产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选项A不当选;由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选项B不当选;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选项C不当选;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选项D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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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企业债务按照比例承担,即甲、乙、丙、丁分别应当承担12万元、12万元、18万元、18万元,甲承担了20万元,丙承担了40万元,甲多承担的8万元可以找乙或者丁承担丙多承担22万元的可以找乙或者丁承担。选项B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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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单选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可以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是(  )。
  • A.因贪污被处刑罚,执行期满已逾6年的张某
  • B.担任前公司董事的李某,因个人原因导致前公司破产,前公司破产清算完结至今已有2年
  • C.个人名下有较多到期债务未清偿的郑某,已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 D.因车祸导致无法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王某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选项D不当选;(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2年。选项A执行期满已逾6年,符合要求,当选;(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选项B公司破产到现在只有2年,不当选;(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3年;(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选项C不当选;(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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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地役权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本题表述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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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属于妨害行为表现的有(  )。
  • A.丢弃废料于他人庭院中
  • B.在他人墙壁上悬挂广告招牌
  • C.占用他人土地建房
  • D.停车于他人车库
答案解析
答案: A,B,C,D
答案解析:妨害行为表现形式多样,包括但不限于:(1)妨害他人所有权的行使,如停车于他人车库;(2)可量物或不可量物的侵入,如丢弃废料于他人庭院;(3)未经授权使用他人之物,如在他人墙壁上悬挂广告招牌;(4)对物之实体的侵害,如占用他人土地建房等。选项A、B、C、D均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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