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四章 建设工程造价构成及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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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A,B,C,E
答案解析:此题考查材料费构成。材料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或成品、工程设备的费用。包括:材料原价、运杂费、运输损耗费和采购及保管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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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此题考查规费的内容。规费是指按法律、法规规定,由省级政府和省级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或计取的费用。主要包括:①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②住房公积金,是指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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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此题考查基本预备费的计算。基本预备费又称不可预见费,是指在工程实施中可能发生的难以预料、需要预留的费用。主要指设计变更及施工过程中可能增加工程量的费用。计算公式为:基本预备费=(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基本预备费费率。其中,工程费用是指建设期直接用于工程建造、设备购置及安装的费用,包括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和建筑安装工程费。此题中,该建设项目基本预备费=(5 000+3 000+2 000)×5%=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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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此题考查物价变化引起合同价款调整原则。合同履行期间,因人工、材料、工程设备、机械台班价格波动影响合同价款时,应根据合同约定调整合同价款。承包人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应在合同中约定主要材料、工程设备价格变化的范围或幅度;当没有约定,且材料、工程设备单价变化超过5%时,超过部分的价格应按照价格指数调整法或造价信息差额调整法计算调整材料、工程设备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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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此题考查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合同价款和工期调整原则。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其费用增加,发承包双方应按下列原则分别承担并调整合同价款和工期:①合同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应由发包人承担;②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应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应承担相应费用;③承包人的施工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应由承包人承担;④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发包人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应由发包人承担;⑤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应由发包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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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B,C,E
答案解析:此题考查合同价款调整情形。在合同履行期间,若发生法律法规变化、工程变更、项目特征描述不符、工程量清单缺项、工程量偏差物价变化、不可抗力、提前竣工(赶工补偿)工程索赔等事项,发承包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调整合同价款。经发承包双方确认的合同价款调整,作为追加(减)合同价款,应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如在工程结算期间发生合同价款调整,应在竣工结算款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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