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组合题](二) 宏达公司是一家具有二级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为了取得培青学院学生宿舍楼的施工承包权,宏达公司在其资质能够满足建造该宿舍楼要求的情况下,借用了某特级施工总承包企业的资质进行投标,并以总造价1.2亿元成功中标。宏达公司以该特级企业名义按照中标价与培青学院签订了工程建设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未约定垫资的任何条款。 为了解决院方资金周转的困难,宏达公司又与院方私下另行订立了协议,约定宿舍楼总造价在备案合同价基础上下浮5%,总造价为1.14亿元,垫资0.1亿元至竣工验收合格再行支付。 宿舍楼按照合同约定建成并竣工验收合格,但院方未能按时支付除约定保证金外的全部工程价款。在催讨未果的情况下,宏达公司将院方告上法庭,要求院方按照中标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院对案件进行了审理,判定该宿舍楼的施工总承包合同为无效合同。
[要求1]该宿舍楼的施工总承包合同无效,但竣工验收合格,宏达公司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法院应(    )。
  • A、不予受理
  • B、予以支持
  • C、不予支持
  • D、依法驳回
[要求2]法院审理认定的合同总价应为(    )亿元。
  • A、0.90
  • B、1.14
  • C、1.20
  • D、1.26
[要求3]宏达公司请求按照中标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请求,法院应(    )。
  • A、依法驳回
  • B、不予受理
  • C、予以支持
  • D、不予支持
[要求4]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关于宏达公司垫资支出的0.1亿元的说法,正确的是(    )。
  • A、按照欠款予以返还
  • B、欠款不予加付利息
  • C、全部计作宏达公司违法当得损失
  • D、部分计作宏达公司违法当得损失
[要求5]该宿舍楼竣工日期为(    )。
  • A、竣工验收合格之日
  • B、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
  • C、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
  • D、工程价款结算完成之日
本题来源:模拟试卷(一) 点击去做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 B
答案解析:此题考查无效合同的价款结算。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要求2]
答案: C
答案解析:此题考查工程价款结算相关内容。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宏达公司与院方私下订立宿舍楼总造价在备案合同价基础上下浮5%的协议,该协议与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故认定的合同总价为中标合同价1.2亿元。
[要求3]
答案: C
答案解析:此题考查合同约定与中标文件不一致的处理。当事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载明的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工程价款不一致,一方当事人请求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依据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宏达公司与院方私下订立宿舍楼总造价在备案合同价基础上下浮5%的协议,该协议与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现宏达公司请求按照中标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法院应当应予支持。
[要求4]
答案: A,B
答案解析:

此题考查工程价款利息支付处理。对于无效合同,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垫资时的同类贷款利率或者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部分除外。当事人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案例中宿舍楼的施工总承包合同为无效合同,且合同未约定垫资的任何条款,故培青学院应返还欠款,不支付欠款利息。

[要求5]
答案: A
答案解析:此题考查工程竣工日期确定。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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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下列与工程有关的因素中,属于确定建筑工程一切险费率的主要因素是(    )。
  • A.建筑工程工期
  • B.保险公司的承保能力
  • C.承包人经营管理水平
  • D.工程项目的总概算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此题考查建筑工程一切险费率确定考虑因素。建筑工程一切险的费率应根据各个工程的具体情况分别确定。一般来讲,确定建筑工程一切险的费率应考虑以下因素:①承保责任范围;②工程本身的危险程度;③承包商和其他参建方的资信情况,技术人员的经验、经营管理水平和安全条件;④同类工程以往损失记录;⑤工程免赔额高低,特种危险赔偿限额及第三者责任限额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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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下列行为中,属于招标人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行为的是(    )。
  • A.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 B.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C.招标人为保证施工质量,要求投标人与指定的材料供应商合作
  • D.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在最近3年内没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此题考查禁止投标限制的情况。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①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②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③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④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⑤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⑥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⑦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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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此题考查利息的计算方法。利息计算有单利和复利之分。单利是指在计算每个周期利息时,仅考虑最初本金产生的利息,而本金所产生的利息不加入本金计算利息的一种计息方式,即通常所说的“利不生利”,本利和计算公式:F=P(1+i·n)。复利是指将其上期利息结转为本金一并计算本期利息的一种计息方式,即通常所说的“利生利”“利滚利”。本利和计算公式:F=P(1+i)n=P(F/P,i,n)。本题中,单利计算3年后得到的本利和F=15 000×(1+8%×3)=18 600(元),复利计算10年后得到的本利和F=18 600×(F/P,7%,10)=18 600×1.967=36 586(元),故该人在第13年年末可以获得的复本利和为3.658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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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单选题]工程设计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设计人违约情况时,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 A.发包人可向设计人发出整改通知
  • B.设计人逾期仍不纠正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向设计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
  • C.设计人逾期仍不纠正的,发包人不能解除合同
  • D.设计人应当承担由于违约所造成的费用增加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此题考查工程设计合同违约责任。发生设计人违约情况时,发包人可向设计人发出整改通知,要求其在限定期限内纠正;逾期仍不纠正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向设计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设计人应当承担由于违约所造成的费用增加、周期延误和发包人损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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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现行规定,关于工程预付款的说法,正确的有(    )。
  • A.工程预付款百分比应在合同中约定
  • B.包工包料工程的预付款比例不得低于合同金额的10%
  • C.包工包料工程的预付款比例不得高于合同金额的20%
  • D.工程开工后,已支付的预付款必须在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回
  • E.工程预付款应在竣工决算时予以扣回
答案解析
答案: A,B
答案解析:此题考查工程预付款相关内容。依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规定,包工包料工程的预付款支付比例不得低于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不宜高于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30%。预付款的总金额、分期拨付次数、每次付款金额、付款时间等,应根据工程规模、工期长短等具体情况,在合同中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应按照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时间、数额和比例,将已支付的预付款以抵充各期工程进度款的方式陆续扣回,直到扣回的金额达到合同约定的预付款金额为止。通常约定,承包人完成合同价款的比例在20%~30%时,开始从进度款中按一定比例扣还工程预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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