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BCD都属于乙公司会计核算范围。

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商品收到现金100万元,是会包含在甲公司的个别现金流量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2000万元中的,同时会包含在乙公司的个别现金流量表“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项目800万元中的。在合并报表的角度,需要把100万元从“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项目和“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中抵消。所以合并现金流量表中“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项目的金额=1800+800-100=2500(万元)。

2024年1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甲公司租入乙公司一房产作为库房,租期为三年,年租金300万元,于每年年末支付。甲公司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其增量借款利率为10%,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2024年租赁负债的期末报表列示金额为( )万元。[(P/A,10%,3)=2.4869;(P/F,10%,3)=0.7513]
承租人确认的租赁负债金额=300×2.4869=746.07(万元)
2024年应确认的利息费用=746.07×10%=74.61(万元)
2025年应确认的利息费用=(746.07+74.61-300)×10%=52.07(万元)
2024年租赁负债项目的期末列报金额等于2025年年末租赁负债的账面余额,即272.75万元(746.07+74.61+52.07-300×2), 247.93万元(300-52.07)列示在2024年资产负债表中“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项目中。
2024年1月1日:
借:使用权资产746.07
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153.93
贷: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900
2024年年末:
借:财务费用74.61
贷: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74.61
借: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300
贷:银行存款300
2025年年末:
借:财务费用52.07
贷: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52.07
借: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300
贷:银行存款300
【提示】租赁负债期末账户余额不是财务报表列报的金额,因为要考虑流动性的问题,会把一年内到期的部分拆分出来作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列报,这样作为租赁负债列报的金额是扣除了下一年内将要到期的部分,所以正好是下年年末的账户余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