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题来源:2017年《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真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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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甲在乙商场购买一个标明“原装进口”的智能手机配件,拿到专业维修店检测,结果确定所买配件为国产。甲多次与乙商场交涉未果,遂诉至法院,请求法院撤销该手机配件买卖合同。根据我国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甲的撤销权的行使期间是(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以欺诈手段订立的合同,撤销权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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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下列关于定金和预付款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选项AC:定金合同属于实践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选项BD:定金不同于预付款,单纯的预付款不具有担保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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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单选题]下列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选项A: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选项C: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从而取得股权;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选项D:股东向股东之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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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组合题]风华公司于2009年4月30日成立,主营陶瓷购销业务,赵某为股东并任总经理,徐某任会计,李某任出纳。赵某为了少缴税款,与徐某面议,徐某提出采取隐瞒收入的方法逃税,赵某同意。
2014年4月,税务局稽查局在对风华公司日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有逃避缴纳税款的行为,遂展开稽查。稽查的结果:2012年纳税年度,风华公司通过隐瞒主营业务收入,少缴增值税4万元,占当年各税种应纳税额的10%;2013年纳税年度以同样方法少缴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30万元,占当年各税种应纳税额的20%;2014年纳税年度又以同样方法少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60万元,占当年各税种应纳税额的25%。以上共计少缴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94万元,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的22%。经查:风华公司自2009年4月至2014年4月,没有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也未被税务局机关给予2次以上行政处罚。经税务局稽查局依法下达追缴通知,风华公司补缴税款94万元,按规定缴纳滞纳金并接受处罚,交纳罚款188万元。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有逃税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5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2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要求2]
答案解析:《刑法修正案(七)》将“偷税”修改为“逃税”后,现行《刑法》中已无“偷税罪”罪名,故选项B正确,选项D错误。根据上题解析部分可知,纳税人的逃税数额达到起刑标准,若不补缴税款、不缴纳滞纳金并不接受罚款处罚的,将以逃税罪追究刑事责任,税务局稽查局应向公安机关移送该涉嫌犯罪案件。
[要求3]
答案解析:单位负责人(赵某)作出犯罪决定,通过直接责任人员(徐某)加以实施,为本单位谋取非法利益,是单位犯罪。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是“两罚制”,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
[要求4]
答案解析:逃税罪在主观方面是出于直接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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