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合伙企业法律的规定,当普通合伙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下列人员中,应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有(  )。
  • A.合伙企业债务发生后入伙的新合伙人
  • B.合伙企业债务发生后自愿退伙的合伙人
  • C.合伙企业债务发生后被除名的合伙人
  • D.不参加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
本题来源:第二节 普通合伙企业 点击去做题 箭头

答案解析

答案: A,B,C,D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每一个普通合伙人对企业债务都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与其是否执行企业事务无关;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退伙后,并不解除对于合伙企业既往债务的连带责任。退伙人对基于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后无限);普通合伙企业新入伙的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前无限)。选项A、B、C、D均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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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甲为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乙为甲个人债务的债权人,当甲的个人财产不足以清偿乙的债务时,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乙可以行使的权利是(  )。
  • A.代位行使甲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 B.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甲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 C.自行接管甲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 D.以对甲的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选项B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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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

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一个特殊的普通合伙制的会计师事务所。甲、乙在某次审计业务中,因故意出具不实报告被人民法院裁决会计事务所赔偿当事人80万元。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该赔偿责任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 A.

    甲、乙、丙均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 B.

    以该会计事务所的全部财产为限承担责任

  • C.

    甲、乙、丙均以其在会计事务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 D.

    甲、乙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丙以其在会计事务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选项D当选。

【知识链接】

原因

该责任人

其他合伙人

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的债务

无限连带责任

以财产份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的债务

无限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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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单选题]下列有关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事务执行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 A.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
  • B.合伙人可以自营与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 C.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无权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
  • D.聘用非合伙人担任经营管理人员的,其在被聘用期间具有合伙人资格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选项A当选:在普通合伙企业中,各合伙人无论出资多少,都有权平等享有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权利。

选项B不当选:普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选项C不当选:合伙人有权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选项D不当选:合伙企业聘用的合伙人以外的经营管理人员属于“非合伙人”,无需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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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普通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 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本题表述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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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丁认为未约定保证形式,自己不承担保证责任的观点不正确。根据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在本题中,B公司与丁在保证合同中未约定保证方式,因此丁应承担一般保证。

[要求2]
答案解析:

戊不能将甲欠他的2万元债务与他欠A企业的2万元债务抵销。根据规定,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

[要求3]
答案解析:

若乙个人财产不足以清偿对C公司的2万元债务,则C公司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乙在A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根据规定,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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