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不定项选择题]甲与乙签订销售空调100台的合同,但当甲向乙交付时,乙以空调市场疲软为由,拒绝受领,要求甲返还货款。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 A.甲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存这批空调
  • B.空调在向当地公证机关提存后,因遇火灾,烧毁5台,其损失应由甲承担
  • C.提存费应由乙支付
  • D.若自提存之日起5年内乙不认领空调,则归甲所有
本题来源:第七节 合同的消灭 点击去做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C
答案解析:(1)选项A: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2)选项BC: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乙)承担,提存费用由债权人(乙)负担,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3)选项D: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5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选项A、C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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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债务中可以法定抵销的是(    )。
  • A.甲因重大过失侵害他人财产对乙产生的赔偿之债
  • B.按照约定应当向第三人丙给付的债务
  • C.甲欠乙的为租金之债,乙欠甲的为运费之债
  • D.甲将自己的到期债务与乙的未到期债务抵销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因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或者故意、重大过失侵害他人财产权益产生的损害赔偿债务,不得抵销,选项A不当选;按照约定应当向第三人给付的债务,不得抵销,选项B不当选;不论是租金还是运费,均为货币,种类相同,可以抵销,选项C当选;只有当主动提出抵销的当事人一方享有的债权已到期(对方债务已到期),才可以提出抵销。选项D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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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不定项选择题]

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下列债务中不得抵销的有(  )。

  • A.

    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合同,如债务的标的物为劳务的合同

  • B.

    因故意实施侵权行为产生的债务不得抵销

  • C.

    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特殊情形,如被人民法院查封的财产不得抵销

  • D.

    按照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向第三人给付债务的合同不得抵销

答案解析
答案: A,B,C,D
答案解析: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下列债务不得抵销: (1)按债务性质不能抵销。如抚恤金、退休金、人身损害赔偿债务等,均不得抵销; (2)按照约定应当向第三人给付的债务; (3)当事人约定不得抵销的债务;(4)因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或者故意、重大过失侵害他人财产权益产生的损害赔偿债务。这种债务是对被害人的赔偿,如允许抵销,则意味着可以用金钱补偿对债务人人身和财产权利的任意侵犯,是有悖社会正义的;(5)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其他情形。如法律禁止扣押和强制执行的债务。选项A、B、C、D均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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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债务抵销的说法正确的有(    )。
  • A.抵销不得附期限
  • B.抵销的通知自发出时生效
  • C.提供劳务的债务不得抵销
  • D.只要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任何一方均可主张抵销
答案解析
答案: A,C
答案解析:

选项A当选: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选项B不当选:抵销的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

下列债务不得抵销:

(1)按债务性质不能抵销,如不作为债务、提供劳务的债务。

(2)按照约定应当向第三人给付的债务。

(3)因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或者故意、重大过失侵害他人财产权益产生的损害赔偿债务。

(4)当事人约定不得抵销的债务。

(5)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其他情形。选项C当选

选项D不当选: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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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不定项选择题]甲与乙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甲将其收藏的一幅名画以20万元卖给乙。其后,甲将其对乙的20万元债权转让给丙并通知了乙。甲将名画依约交付给乙前,该画因不可抗力灭失。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下列判断中,不正确的有(  )。
  • A.乙对甲主张解除合同,并拒绝丙的给付请求
  • B.乙不得对甲主张解除合同,但可以拒绝丙的给付请求
  • C.乙对甲主张解除合同,但不得拒绝丙的给付请求
  • D.乙不得对甲主张解除合同,也不得拒绝丙的给付请求
答案解析
答案: B,C,D
答案解析: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另外,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本题中,甲不能向乙交付名画,所以乙可以解除与其签订的合同。另外,乙可以抗辩甲,则债务人乙对让与人甲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丙主张,因此乙可以拒绝丙的付款请求。所以只有选项A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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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判断题]

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合同尚未履行时,甲、乙公司合并为丙公司,这种情况属于混同,甲、乙公司的债权债务终止。(    )

  • A.正确
  • B.错误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混同,即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致使合同关系消灭的事实。本题表述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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