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选项A,自产货物无偿赠送给其他单位,属于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应缴纳增值税;
选项B,纳税人将自产应税消费品与非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应根据组合产品的销售金额缴纳消费税;
选项C,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150+100)×100×(1+10%)÷(1-15%)=32352.94(元),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32352.94×15%=4852.94(元);
选项D、E,普通护肤护发品不属于消费税应税范围,单独销售不缴纳消费税,但是如果与应征消费税的高档化妆品组成礼品盒销售,应按照高档化妆品的适用税率缴纳消费税,故选项D不当选,选项E当选。

拓展练习
将自产白酒用于职工福利以及赠送关系客户,消费税均应视同销售,需计算缴纳消费税,无同类售价按组价计税。
用于职工福利部分A型白酒组成计税价格=[20000×(1+10%)+2×2000×0.5]÷(1-20%)=30000(元),
用于职工福利部分A型白酒应纳消费税=30000×20%+2×2000×0.5=8000(元);
用于赠送关系客户的B型白酒组成计税价格=[15000×(1+10%)+1×2000×0.5]÷(1-20%)=21875(元),
用于赠送关系客户的B型白酒应纳消费税=21875×20%+1×2000×0.5=5375(元);
该白酒厂当月应纳消费税=8000+5375=13375(元)。

A型啤酒每吨出厂单价(含包装物和包装物的押金)= 28000÷ 10+ 3000÷(1+13% )÷10 = 3065.49(元)>3000元,属于甲类啤酒;
B型啤酒每吨出厂单价(含包装物和包装物的押金)=(31000 + 1000 )÷ (1 +13%)÷10=2831.86(元)<3000元,属于乙类啤酒;
该啤酒厂应纳消费税税额=10×250+10×220= 4700(元)。

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以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9月应纳消费税税额=135.6÷(1+13% )×50%×10%=6(万元)。

(1)进口环节从价计征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应纳消费税=(关税计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比例税率)×消费税比例税率=70×(1+10%)÷(1-25%)×25%=25.67(万元)。
(2)应纳增值税=(关税计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比例税率)×增值税税率=70×(1+10%)÷(1-25%)×13%=13.35(万元)。
(1)业务(3)销项税额=30×20×13%=78(万元)。
(2)业务(4)将自产的货物用于投资,增值税应视同销售。销项税额=50×20×13%=130(万元)。
(3)业务(5)甲企业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书面合同约定收款日期的当天。销项税额=100×10×50%×13%=65(万元)。
(4)本月甲企业销项税额=78+130+65=273(万元)。
(1)本月甲企业进项税额=800×13%+100×6%+3×6%+13.35=123.53(万元)。
(2)甲企业当月应申报缴纳的增值税=273-123.53=149.47(万元)。
(1)业务(3)应纳消费税=30×20×5%=30(万元)。
(2)纳税人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应当按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
(3)业务(4)应纳消费税=50×25×5%=62.5(万元)。
(4)业务(5)甲企业采取分期收款结算方式销售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应纳消费税=100×10×50%×5%=25(万元)。
(5)甲企业当月应纳消费税=30+62.5+25=117.5(万元)。
选项A不当选:购进贷款服务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且除另有规定外,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属于扣税凭证。
选项B不当选:纳税人采取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或者无书面合同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选项D不当选:纳税人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投资入股,应当按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平均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增值税。

选项B,已纳消费税的扣除范围不包括电池。
选项E,外购已税烟丝连续生产卷烟,准予扣除外购烟丝已纳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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