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二节 税务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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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B,D
答案解析:
下列证据材料不得作为定案依据:(1)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材料;(2)以偷拍、偷录、窃听等手段获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证据材料;(3)以利诱、欺诈、胁迫、暴力等不正当手段获取的证据材料;(4)无正当事由超出举证期限提供的证据材料;(5)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原件、原物,又无其他证据印证,且对方不予认可的证据的复制件、复制品;(6)无法辨明真伪的证据材料(选项D当选);(7)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证人提供的证言(选项B当选);(8)不具备合法性、真实性的其他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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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对计划单列市税务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行政复议,选项D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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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B,C,D
答案解析:上述选项均为调解应当符合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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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对复议范围中的征税行为不服的,必经行政复议程序。加收滞纳金属于征税行为,选项D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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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具体行政行为依法通过公告形式告知受送达人的,自公告规定的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选项B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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