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一节 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点击去做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B,C
答案解析:
企业招用贫困人口,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定额标准为6000元/人/年,选项D不当选。
立即查看答案


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选项A当选,选项D不当选;纳税人违反增值税、消费税等有关规定而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违法行为的经济制裁,不作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选项B、C不当选。
点此查看答案


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实行“进口不征,出口不退”原则。缴纳的消费税滞纳金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违法行为的经济制裁,不作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该企业本期应缴纳城市建设维护税=(30+50)×7%=5.6(万元)。
点此查看答案


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除受托方为个人的情形外,由受托方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其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受托方所在地适用税率执行。
点此查看答案


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B,C
答案解析:选项A:对进口货物或者境外单位和个人向境内销售劳务、服务、无形资产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选项B:纳税人因违反“两税”有关规定而被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不作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选项C:纳税人自收到留抵退税额之日起,应当在以后纳税申报期从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中扣除;选项D: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是指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两税”税额,其中包括被查补的“两税”税额。
点此查看答案










或Ctrl+D收藏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