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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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A,D
答案解析:
要约失效的情形包括:(1)要约被拒绝,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2)要约被依法撤销;(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选项A、D当选。要约的撤回是指“不让要约生效”,因此要约没有发生过效力,就没有失效的问题,选项B不当选;承诺生效,合同成立,选项C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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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因“故意或过失”致使合同“未成立、未生效、被撤销或无效”,给他人造成损失所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丙企业和丁公司的行为符合构成缔约过失责任的条件。本题表述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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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1)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的要约不可撤销;(2)受要约人接到要约后,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该要约失去效力。在本题中,甲公司在要约中要求乙公司于4月8日前答复,属于不可撤销的要约,因此4月4日撤销要约的通知到达时,不产生撤销要约的效力,直到4月5日乙公司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时,要约才失去效力。选项C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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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1)招标公告属于要约邀请;(2)投标人投标属于要约;(3)招标人定标属于承诺;(4)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后,在指定的期间、地点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买卖合同正式成立。选项B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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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本题表述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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