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业问答 / 详情
相似专业问答 更多
在企业财务管理与运营过程中,风险管控措施具体包括哪几个方面? 风险管控措施涵盖多个关键方面,以下将结合实际案例进行详细说明。1.风险识别与评估这是风险管控的基础环节。企业需要运用科学的方法和工具,全面识别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并对其发生的可能性和影响程度进行评估。例如,一家制造业企业在拓展海外市场时,通过市场调研和风险评估模型,识别出汇率波动风险、政治政策风险以及文化差异带来的市场风险等。根据《企业风险管理——整合框架》(COSO框架),企业应定期进行风险评估,以动态掌握风险状况。2.风险预防措施针对识别出的风险,企业要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来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以一家化工企业为例,为预防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风险,企业投入大量资金进行设备升级和技术改造,安装先进的安全监测系统和报警装置,同时加强对员工的安全培训,制定严格的安全操作规程。通过这些预防措施,有效减少了安全事故的发生。3.风险应对策略当风险不可避免地发生时,企业需要有相应的应对策略。常见的应对策略包括风险规避、风险降低、风险转移和风险承受。例如,一家金融机构在面临市场利率波动风险时,通过调整资产配置,减少对利率敏感型资产的投入,以规避利率波动带来的损失,这是风险规避策略的体现。而企业购买财产保险,将自然灾害等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则是风险转移策略的应用。4.内部控制与监督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是风险管控的重要保障。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明确各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业务流程的规范运行。例如,一家大型企业通过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对企业的财务状况、业务活动进行审计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防止风险的扩大和蔓延。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应加强内部控制建设,提高风险防范能力。5.应急管理机制企业还应建立应急管理机制,以应对突发风险事件。例如,一家餐饮企业在面临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召回问题食品,向消费者公开道歉并给予赔偿,同时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和处理,通过有效的应急管理,降低了事件对企业声誉和经营的负面影响。 2025-09-01 11:07 504人看过 领失业金期间交个税没事吧?失业金会查个税吗 ​领失业金期间交个税是否有事,取决于交个税的原因以及当地的政策规定。一般来说,失业金会查个税记录,税务和社保系统存在数据互通的情况,社保部门可能会通过个税申报记录来核查失业人员的就业状况。以下是具体情况分析:(一)因工资报酬缴纳个税:如果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因为入职新公司获得工资报酬而申报个税,这通常会被视为已重新就业,一旦被人社稽核部门发现,不仅要退回已领的失业金,还可能因涉嫌骗保承担法律责任。例如北京、广东等地明确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通过税务系统申报工资薪金所得或其他劳动报酬的,视为已实现就业,将停止发放失业保险金。(二)因其他项目缴纳个税:如果个税是因经营所得、劳务所得、稿酬所得、知识产权转让所得等产生,一般不会直接影响失业金领取,但不同地区执行政策时可能有差异。比如浙江省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从事灵活就业,月收入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且进行个税申报的,需主动向经办机构申报,经核实后停发失业保险金。而在四川、湖北、陕西等地区,虽然失业保险条例中未明确将个税申报作为判定标准,但由于税务与社保数据共享,个税申报记录可能被默认为就业证据,存在事后被要求退还已领取失业金的风险。根据《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2025-10-22 10:29 1036人看过 业务招待费的扣除标准具体是如何规定的? 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业务招待费的扣除标准是一个重要的税务处理环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这一规定明确了业务招待费扣除的双重限制,即既要考虑发生额的60%,又要考虑销售(营业)收入的5‰,两者取较小值作为可扣除的金额。‌案例说明‌:假设某企业2024年度实现销售收入5000万元,当年发生业务招待费50万元。根据税法规定,该企业业务招待费的扣除限额计算如下:‌按发生额的60%计算‌:50万元×60%=30万元。‌按销售(营业)收入的5‰计算‌:5000万元×5‰=25万元。由于30万元大于25万元,因此该企业2024年度业务招待费的可扣除金额为25万元,超出部分25万元(50万元-25万元)不得在税前扣除,需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这一案例清晰地展示了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的实际应用,企业在处理相关税务事宜时,应严格按照税法规定进行计算和申报,以确保税务处理的合规性和准确性。同时,企业也应注意加强内部管理,合理控制业务招待费支出,避免不必要的税务风险。 2025-08-21 10:59 659人看过 国有士地转让税费多少?转让不同时间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有何不同 一、国有土地转让过程中会涉及多种税费,包括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营业税及附加等,具体税费种类和计算方式需根据当地政策和实际交易情况确定。以下是常见的税费种类及计算方式:‌1、土地增值税‌根据土地增值额计算缴纳。增值额是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法定的扣除额后的余额。税率采用累进税率,具体为: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至100%的部分,税率为4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至200%的部分,税率为5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2、契税‌一般按照转让价格的一定比例缴纳,税率通常为3%至5%,具体税率根据地区政策而定。3‌、印花税‌按照转让合同金额的0.05%缴纳。4‌、营业税及附加‌(如适用)按转让价与购置价的差价缴纳5%的营业税(注:根据最新政策,营业税已改为增值税,但此处仍按原文表述,实际应关注最新税收政策)。还需按缴纳的营业税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根据地区不同,一般为7%、5%或1%)和教育费附加(税率为3%),以及地方教育费附加(税率为2%)。5‌、其他费用‌可能包括登记费、交易服务费等,具体费用标准和缴纳情况需根据当地政策和实际交易情况确定。6、注意事项国有土地转让税费的具体计算方式和税率可能因地区政策和实际交易情况而有所不同。二、转让不同时间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增值税计税方法、相关政策适用以及税务处理细节上存在明显差异:1、增值税计税方法选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根据相关政策,纳税人转让此时间段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简易计税方法下,一般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原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例如,某企业2015年取得一块土地使用权,取得成本为1000万元,2024年转让该土地使用权,取得转让收入5000万元。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其应纳税额 =(5000 - 1000)÷(1 + 5%)×5% ≈ 190.48万元 。这种计税方式相对简单,税率固定,对于一些难以取得完整进项抵扣凭证的企业来说,能减轻一定的税收负担。资料引用来源:《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适用一般计税方法。一般计税方法下,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销项税额按照转让土地使用权的销售额和适用税率(一般为9%,具体根据最新政策)计算,进项税额则是企业在取得土地使用权过程中以及后续相关业务中取得的符合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比如,某企业2017年通过招拍挂取得一块土地使用权,支付价款2000万元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进项税额180万元(假设税率为9%)。2025年转让该土地使用权,取得收入8000万元,则销项税额 = 8000÷(1 + 9%)×9% ≈ 660.55万元,应纳税额 = 660.55 - 180 = 480.55万元。一般计税方法虽然计算相对复杂,但如果企业有足够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能有效降低税负。资料引用来源:《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2、土地增值税相关政策差异‌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对于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如果能提供合法有效的凭证,可以按照实际支付金额进行扣除。同时,在计算增值额时,与转让土地使用权相关的税金及附加等也可以按规定扣除。例如,某企业转让2014年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收入6000万元,取得土地使用权成本为1200万元,转让过程中缴纳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税金及附加共计30万元。则增值额 = 6000 - 1200 - 30 = 4770万元,后续根据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的比例,按照四级超率累进税率计算土地增值税。资料引用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同样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以及相关税金及附加等可按规定扣除。不过,由于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在计算收入时,需要将含税收入换算为不含税收入。比如,某企业转让2018年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取得含税收入7000万元,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则不含税收入 = 7000÷(1 + 9%)≈ 6422.02万元。在计算增值额时,以不含税收入为基础进行各项扣除后确定。资料引用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3、税务处理细节差异‌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税务处理上,由于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企业在申报纳税时,流程相对简单。只需按照规定的征收率和计算方法,计算出应纳税额并申报缴纳即可。同时,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对于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如土地取得时间较早,相关凭证可能存在不完整等情况,税务机关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认定和处理。例如,某企业转让早期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部分取得土地的票据遗失,税务机关在核实相关情况后,参考同时期、同地段土地取得成本等因素,合理确定了扣除项目金额。资料引用来源:各地税务机关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的相关规定。‌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适用一般计税方法时,企业需要更加注重进项税额的管理和核算。要确保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抵扣凭证真实、合法、有效,并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认证和抵扣。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方面,由于收入为不含税收入,扣除项目金额的确定也需要更加精确,与增值税的计算相互关联。例如,企业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中的开发成本时,对于包含增值税进项税额的部分,需要按照规定进行准确分摊和扣除。资料引用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各地税务机关关于增值税和土地增值税管理的具体规定。 2025-08-29 11:22 683人看过 非正常户认定可以撤销吗?如何操作 ​非正常户认定是可以撤销的,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操作。以下是非正常户认定撤销的详细流程和条件:一、撤销条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征管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8号)等相关规定,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进行纳税申报,被税收征管系统自动认定为非正常户。若纳税人希望撤销非正常户认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纳税人已经对其逾期未申报行为接受了处罚,并缴纳了相应的罚款。2.纳税人已经补办了纳税申报,并补缴了税款和滞纳金(如有)。二、撤销流程1.‌提交申报‌:纳税人需首先进入电子税务局系统,选择“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综合申报”—“批量零申报”,提交申报。2.‌解除非正常状态‌:提交申报后,纳税人需继续选择“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身份信息报告”—“非正常状态解除”。系统将检查纳税人是否存在未办结的事项。如存在未申报或逾期信息,纳税人需先处理这些事项。如纳税人不存在未办结事项,系统将直接跳转至取消非正常户认定办理成功界面,并生成《税务事项通知书(取消非正常户通知)》。3.‌后续处理‌:纳税人需下载并保存《税务事项通知书(取消非正常户通知)》作为凭证。如纳税人之前因非正常户状态而受到的限制(如发票领用限制)将自动解除。三、注意事项1.‌及时申报‌:为避免被认定为非正常户,纳税人应确保按时进行纳税申报。2.‌及时处理未办结事项‌:如存在未申报或逾期信息,纳税人应尽快处理,以免影响非正常户认定的撤销。3.‌保持联系畅通‌:纳税人应确保税务机关能够与其取得联系,以便及时接收相关通知和提醒。 2025-08-13 10:30 896人看过

我也想问老师

赶快去提问吧

  • 激活课程
  • 领取礼包
  • 咨询老师
  • 在线客服
  • 购物车
  • App
  • 公众号
  • 投诉建议
  •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