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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的概念是什么?要约在合同订立过程中扮演着怎样的角色? 要约,作为合同订立过程中的关键环节,是指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该条件的意思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的规定,“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要约在合同订立过程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它是合同成立的先决条件,没有要约,合同就无法成立。要约的提出,标志着合同订立过程的开始,它向受要约人发出了订立合同的邀请,并明确了合同的主要条款和条件。受要约人在收到要约后,有权选择是否接受该要约,即作出承诺。一旦受要约人作出承诺,合同即宣告成立,双方当事人就要受到合同的约束,履行各自的义务。以一个具体的案例为例来说明要约的概念和作用。假设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一份购货要约,明确提出了购货的品种、数量、价格、交货时间等主要条款,并表示如果乙公司在规定的时间内接受这些条款,甲公司就愿意与乙公司签订购货合同。这份购货要约就是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的希望与乙公司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如果乙公司在规定的时间内接受了甲公司的要约,即作出了承诺,那么双方之间的购货合同就宣告成立,甲公司和乙公司就要受到合同的约束,履行各自的义务。要约的概念和作用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它不仅是合同成立的先决条件,也是双方当事人进行交易和合作的基础。因此,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双方当事人都要认真对待要约的提出和接受,确保要约的内容具体、确定,并明确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后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这样才能保证合同的顺利成立和履行,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25-08-20 10:57 582人看过 个体户核定征收超过3万怎么交税?定期定额征收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有什么区别 一、个体户核定征收超过3万时,交税的方式会因征收方式的不同而有所区别。个体户应根据自身的征收方式来确定具体的交税方式和流程,并准备好所需的材料。同时,务必留意税务申报的期限和相关的注意事项,以确保合规纳税并避免不必要的处罚。1、定期定额征收①‌超幅度申报调整定额‌:若个体户的实际经营额、所得额超过定额一定幅度(通常为20%~30%,各地规定有别),应在规定期限内,向税务机关申报调整定额,然后按新的定额来缴纳税款。‌②未超幅度按原定额缴纳‌:若实际经营额、所得额未超过定额的幅度,则继续按原定额来缴纳税款。③‌超过部分依法纳税‌:对于超过定额的部分,也需要依法纳税,这可能涉及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税种。例如,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通常为3%(特殊情况有优惠政策),超定额部分应按对应的征收率来计算并缴纳。2、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在这种征收方式下,个体户需要以收入总额或成本费用等项目金额为基础,按核定的应税所得率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然后再根据适用的税率来计算应纳税额。当收入超过3万时,应按实际收入和应税所得率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并据此来缴纳税款。3、交税流程与所需材料‌交税流程‌: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点击“经营所得A表”;录入个体户的相关信息,并点击“下一步”;如实录入超过3万的计税信息,再次点击“下一步”;系统会自动计算应纳税额,核实无误后点击“提交”;最后点击“立即缴款”,完成网上缴税即可。‌所需材料‌:个体户在缴税时,需要准备以下材料:个体工商户经营执照的正副本、公章与刻章备案登记卡、组织代码证及CA证书、税务登记证、适用的运营法规(如有)、社保义务履行资料、租赁合同及租金发票、近三年的财务报表、记账凭证的复印件、纳税凭证、单据及银行流水记录,以及已核销和未核销的发票等。二、定期定额征收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是两种不同的税收征收方式,它们之间存在以下主要区别:1‌、核定依据不同‌:定期定额征收:主要依据纳税人的经营规模、经营区域、经营内容、行业特点、管理水平等因素核定定额。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通常根据纳税人的收入总额或成本费用等情况来核定应纳税所得额。‌2、计算方法不同‌:定期定额征收:直接按照核定的定额乘以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通过核定的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得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 = 收入总额 × 应税所得率,或 = 成本费用支出额 / (1 - 应税所得率) × 应税所得率。‌3、稳定性不同‌:定期定额征收: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除非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否则定额一般不变。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应纳税所得额的核定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一旦纳税人营业额发生变化,核定征收税额就必须发生变化。‌4、适用范围不同‌:定期定额征收:适用于生产、经营规模小,达不到《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设置账簿标准的个体工商户等。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适用于企业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企业等。5‌、申报方式不同‌:定期定额征收:通常由税务机关按照定额自动申报纳税,定期定额户在申报方面可能享受一些优惠政策,如简易申报。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需要按照核定的应纳税所得额进行申报纳税。 2025-08-29 11:26 977人看过 应付账款的贷方表示什么意思?应付账款的借方表示什么意思 一、应付账款的贷方表示企业在会计账簿中记录应付账款的增加。具体来说,应付账款是企业因购买商品、接受服务或其他经营活动而应付给供应商或其他债权人的款项,属于负债类科目。在借贷记账法下,负债类科目的贷方表示负债的增加。以下是应付账款贷方的含义:‌1.负债的增加‌:当企业购入商品或接受服务但尚未支付款项时,应付账款增加,记入贷方。例如:企业从供应商处采购原材料,金额为10,000元,尚未付款。会计分录为:借:原材料 10,000元贷:应付账款 10,000元2‌.债务的确认或调整‌:如果企业因差错更正或债务重组等原因需要调整应付账款余额,也可能通过贷方记录。3.特殊业务场景‌:在关联方交易或代收代付等特殊业务中,应付账款的贷方可能表示相关款项的确认。4.关键要点:应付账款的贷方余额通常表示企业尚未支付的负债金额。在财务报表中,应付账款的贷方余额会体现在资产负债表的“流动负债”部分。5.案例:假设某公司2025年1月1日从A供应商处购入办公设备,金额为50,000元,约定3个月内付款。会计分录如下:借:固定资产—办公设备 50,000元贷:应付账款—A供应商 50,000元此分录中,应付账款的贷方表示公司对A供应商的负债增加了50,000元。6.审计关注点:审计时需关注应付账款的贷方发生额是否真实、完整,是否存在虚增负债或隐瞒负债的情况。二、应付账款的借方表示企业在会计账簿中记录应付账款的减少或冲销。具体来说,应付账款是企业因购买商品、接受服务或其他经营活动而应付给供应商或其他债权人的款项,属于负债类科目。在借贷记账法下,负债类科目的借方表示负债的减少或清偿。以下是应付账款借方的含义:‌1.负债的减少‌:当企业支付了应付账款的款项时,应付账款减少,记入借方。例如:企业支付之前欠供应商的货款10,000元。会计分录为:借:应付账款 10,000元贷:银行存款 10,000元2‌.债权债务抵销‌:如果企业与供应商之间存在相互债权债务关系,且双方同意抵销部分款项,也可能通过借方冲减应付账款。例如:企业应收A客户5,000元,同时应付A客户5,000元,双方同意抵销。会计分录为:借:应付账款—A客户 5,000元贷:应收账款—A客户 5,000元‌3.错误更正或调整‌:如果发现应付账款的记录有误(如多记或重复记录),可以通过借方调整。例如:发现应付账款多记了3,000元,需冲减。会计分录为:借:应付账款 3,000元贷:其他应付款(或其他相关科目) 3,000元4‌.债务豁免或重组‌:如果债权人豁免了部分债务,或双方达成债务重组协议,应付账款也会通过借方减少。例如:供应商同意减免企业2,000元债务。会计分录为:借:应付账款 2,000元贷:营业外收入(或其他收益科目) 2,000元5.关键要点:应付账款的借方余额通常表示企业已清偿或冲减的负债金额。在财务报表中,应付账款的借方发生额反映了企业的偿债行为或负债调整。6.案例:假设某公司2025年3月1日支付了之前欠B供应商的货款20,000元。会计分录如下:借:应付账款—B供应商 20,000元贷:银行存款 20,000元此分录中,应付账款的借方表示公司对B供应商的负债减少了20,000元。7.审计关注点:审计时需关注应付账款的借方发生额是否真实、合理,是否存在虚构付款或隐瞒负债的情况。 2025-11-27 11:44 920人看过 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进行年度汇算清缴? 退休人员再任职的年度汇算清缴,核心是将返聘收入(工资薪金/劳务报酬)并入综合所得,按年汇总计算应纳税额,与已预缴税额对比后多退少补,退休工资(养老金)等法定免税收入不并入计税,办理时间为次年3月1日-6月30日。以下是完整操作指南与关键要点:一、核心前提与计算公式1.应税范围:仅汇总当年返聘的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劳务报酬按80%计入收入额)等综合所得,法定退休待遇(养老金、离休费等)不参与汇算。2.汇算公式: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公益慈善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缴税额3.办理情形(满足其一需办):·已预缴税额>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已预缴税额<年度应纳税额,且补税金额>400元(豁免情形除外);·未申报或错申报综合所得,导致少缴税款。二、办理方式与流程(以个税APP为例)1.办理渠道(三选一)方式操作要点适用场景自行办理通过个税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办税服务厅或邮寄办理熟悉操作、收入来源单一单位代办向返聘单位提出申请,书面/电子确认授权,补充外部收入与扣除信息时间紧张、不熟悉流程委托办理与涉税机构/个人签订授权书,提供收入、扣除、已缴税额等资料收入复杂、需专业协助2.个税APP操作步骤(推荐)1.准备资料:核对全年收入明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已缴税额、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捐赠凭证等。2.预约与申报:3月1日-3月20日需预约;3月21日后无需预约,直接进入“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模块。3.填报方式:·选择“申报表预填服务”(系统自动导入收入与预缴数据,优先推荐);·自行填写:无预填数据时手动录入全年收入与扣除信息。4.核对与调整:确认收入、扣除、捐赠等数据,修正错误项(如劳务报酬未按80%计入,或漏填专项附加扣除)。5.税款结算:系统自动计算退/补税额,绑定银行卡完成退税,或通过APP补缴税款(支持银行卡、第三方支付等)。6.留存资料:申报完成后,保存申报表、收入凭证、扣除佐证等,留存5年备查。三、工资薪金vs劳务报酬的汇算差异收入类型预扣预缴规则汇算特殊处理工资薪金按月累计预扣,减除5000元/月基本减除费用及专项扣除全额计入综合所得收入额,与其他综合所得合并计税劳务报酬按次/按月预扣(≤4000元减800元,>4000元按80%计入收入额,预扣率20%-40%)汇算时仍按80%计入收入额,并入综合所得统一适用3%-45%超额累进税率,可能产生退税四、关键注意事项1.扣除规则:6000元/年基本减除费用、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等)可正常享受,退休人员无需再扣除“三险一金”(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返聘单位一般不缴纳)。2.收入性质核对:若返聘收入按“劳务报酬”预扣,汇算时需确认是否按80%计入收入额,避免多缴税款。3.多收入合并:若有多处返聘收入或其他劳务报酬,需全部汇总,防止漏报导致补税风险。4.豁免情形:全年综合所得年收入≤12万元,或补税金额≤400元(且已依法预扣预缴),可免办汇算。五、常见问题与风险提示1.错判收入性质:若符合“再任职”条件却按劳务报酬预扣,可在汇算时更正申报,按工资薪金重新计税,申请退税。2.未留存凭证:专项附加扣除(如继续教育证书、赡养老人证明)、公益捐赠票据等需留存5年,以备税务核查。3.逾期未办:未按期补缴税款可能产生滞纳金,影响个人纳税信用;退税需在6月30日前申请,逾期可能无法办理。 2025-12-29 11:59 329人看过 2026年最新新能源汽车购置税减免技术要求是什么 依据工信部、财政部、税务总局2025年10月联合公告,2026—2027年新能源汽车购置税减免技术要求核心是纯电动严控电耗、插混(含增程)提升纯电续航与能耗门槛,燃料电池车按现有标准执行,以下为分车型细则与核心要点:一、核心适用范围与基础规则1.适用对象:列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纯电动、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燃料电池乘用车(≤9座),购置日期2026-01-01起适用。2.通用约束:最大设计总质量超3500kg的乘用车,参照3500kg车型的限值执行;非汽柴油插混车不考核燃料消耗量。二、分车型技术要求(核心指标)(一)纯电动乘用车指标技术要求依据标准百公里电能消耗量≤对应车型电能消耗量限值《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限值第1部分:乘用车》(GB36980.1—2025)(二)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乘用车(三项核心指标均需满足)指标技术要求​依据标准纯电续驶里程有条件的等效全电里程≥100公里国标工况法测试规范电量保持模式油耗(不含电能转化油耗)整备质量<2510kg:<限值70%;整备质量≥2510kg:<限值75%《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GB19578—2024)电量消耗模式电耗整备质量<2510kg:<限值140%;整备质量≥2510kg:<限值145%《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限值第1部分:乘用车》(GB36980.1—2025)(三)燃料电池乘用车按现行新能源汽车技术标准执行,核心是燃料电池系统功率、氢耗等指标符合国标,具体以工信部目录核定为准。三、增额与管理要点1.目录管理:车型需通过工信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审核列入目录,方可享受减半征收(减税额≤1.5万元/辆)。2.动态调整:系统会根据车型测试数据与标准更新,动态校验合规性,不合规车型将被移出目录。3.换电模式:换电车型按不含动力电池销售额计税,不影响技术指标考核。四、申请与核查提示1.企业端:申报目录时需提交电耗/油耗测试报告、续驶里程验证数据等,确保符合上述限值。2.个人端:购车前核对车型是否在目录内,重点关注插混车型的纯电续航与能耗参数,避免因指标不达标无法享受减免。 2025-12-30 14:13 260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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