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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补助的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具体条款? 政府补助的税收优惠政策具体条款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政策内容‌:对软件企业等特定行业,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适用条件‌:企业需符合软件企业认定标准,且所销售的软件产品为自行开发生产。二、所得税减免政策‌政策内容‌:企业取得的符合条件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财产,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但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规定,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三、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政策内容‌: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适用条件‌:企业需符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相关政策要求,对研发费用进行准确核算。四、其他相关政策‌公租房税收优惠政策‌:对经营公租房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增值税。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应单独核算公租房租金收入,未单独核算的,不得享受免征增值税、房产税优惠政策。同时,对符合地方政府规定条件的城镇住房保障家庭从地方政府领取的住房租赁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扶贫货物捐赠免征增值税政策‌:对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或直接无偿捐赠给目标脱贫地区的单位和个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内,目标脱贫地区实现脱贫的,可继续适用上述政策。五、注意事项‌专款专用‌:政府补助资金应专款专用,企业需按照政府规定的用途使用补助资金。‌单独核算‌:企业应对政府补助资金及其使用情况进行单独核算,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合规性。‌政策变化‌:税收政策可能随国家经济形势和政策导向的变化而调整,企业需密切关注政策动态,及时调整税收筹划方案。综上所述,政府补助的税收优惠政策涉及增值税即征即退、所得税减免、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多个方面。企业在享受这些优惠政策时,需符合相关条件并进行准确核算。同时,也需关注政策的变化和适用条件的调整。 2025-04-24 14:46 455人看过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是否适用于初创企业?政策具体实施时间是怎样的? ​一、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是否适用于初创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是适用于初创企业的‌。只要初创企业从事的研发活动符合政策规定的条件,即为了获得科学与技术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工艺而进行的系统性活动,就可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初创企业在享受该政策时,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研发费用的归集和申报。具体来说,企业需要对研发活动中发生的各项费用进行准确核算,并按照税务部门的要求进行申报和备案。同时,企业还需要保留好相关的凭证和资料,以备税务部门核查。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初创企业可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但也需要符合其他相关的税收法规和规定。因此,建议初创企业在享受该政策前,先咨询专业的税务机构或人员,确保自身的税收合规性。二、政策具体实施时间是怎样的?(一)基础实施时间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可按照一定比例在税前加计扣除。(二)具体调整及实施时间1.‌加计扣除比例调整‌:制造业企业的加计扣除比例从75%提高到100%,这一调整自‌2021年的相关政策公告‌后逐步实施,并在后续年份中持续有效。自‌2023年1月1日起‌,所有企业(不限于制造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未形成无形资产的研发费用,在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则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2.‌特定企业优惠‌:对于2025年新增的工业母机企业清单管理,符合条件的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20%‌。但需注意,这类企业需要‌在2025年3月31日前提交申请‌。‌预缴申报享受优惠‌: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发布的相关公告,自‌2023年起‌,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在每年7月申报期申报享受上半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优惠。这意味着,企业在7月份预缴申报第2季度(按季预缴)或6月份(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如能准确归集核算研发费用,可以自主选择就当年上半年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政策。(三)其他相关时间点1.‌年度汇算期‌:2024年度汇算期为‌2025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其中3月1日至20日需预约办理,3月21日后则无需预约。2.‌纳税申报期限‌:如2025年7月纳税申报期限截至‌7月15日‌,企业应合理安排申报时间,以便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 2025-07-14 10:12 56人看过 汇算清缴补交的个税在哪查询?查询方式是怎样的? ​个税汇算清缴补交的税款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进行查询:一、线上查询方式‌支付宝查询‌:打开支付宝手机客户端,选择城市服务功能。选择对应省份的地税服务(如“北京地税”等,根据实际所在地进行选择)。进入地税主页,点击“个税查询”功能。在页面下方选择相关功能进行操作,登录后即可查询。输入自己的相关信息及密码进行查询。选择对应的年度,即可查询详细的个税缴纳记录,包括汇算清缴补交的税款。‌税务局官方网站或APP查询‌:登录当地税务局官方网站或使用税务局官方APP。这些平台通常都提供了个税查询服务,纳税人只需按照提示输入相关信息,即可查询到个税汇算清缴补交的税款情况。二、扣缴单位查询方式扣缴单位可以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查询本单位员工个税年度汇算申报办理情况,包括申请退税或进行补税。具体查询步骤如下: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在左侧页面中找到“查询统计”,展开后找到“员工汇算申报状态查询”。在“员工汇算申报状态查询”界面中,选择对应的年度(如2023年),在“申报状态”下拉选择查看已申报和未申报。如需查询往年员工申报情况,可选择往年年度进行组合查询。此外,扣缴单位还可以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的“单位办税”模块进行查询,操作流程与扣缴端类似。三、注意事项在进行个税查询时,请确保输入的个人信息和密码准确无误,以保障信息安全。如在查询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可及时联系税务局客服或咨询专业人士以获取帮助。综上所述,个税汇算清缴补交的税款可以通过线上查询方式(如支付宝、税务局官方网站或APP)以及扣缴单位查询方式(如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或WEB端)进行查询。纳税人或扣缴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查询方式。声明‌:本文为会计政策解读、考试指南及实务案例分享,不替代官方文件或执业建议。因政策时效性及实务差异,请以财政部最新文件及专业判断为准。 2025-05-23 11:31 353人看过 什么是同比增量?如何计算同比增量? 同比增量是用于衡量同一统计指标在不同年份相同时期的绝对增长值的专业术语。它通过对比当期数据与上年同期数据,揭示跨年度业务发展、经济走势或市场变化的客观情况。同比增量的计算公式为:同比增量=本期数值-同期数值。这里的“同期数值”特指同一统计周期内的历史数据。例如,要计算2023年8月的销售额同比增量,就需要将2023年8月的数据与2022年8月的数据相减。计算结果为正值时,表明本期数值较去年同期有所增长;若为负值,则表示下降。在具体计算时,通常要遵循以下步骤:确定本期数值和同期数值,确保两者统计周期一致。使用公式“同比增量=本期数值-同期数值”进行计算。根据计算结果的正负,判断本期数值相对于同期数值的增长或下降情况。以某企业2023年第一季度和2022年第一季度的利润为例,假设2022年第一季度利润为50万元,2023年第一季度利润为70万元。那么,同比增量为70万元-50万元=20万元,表明该企业利润在2023年第一季度相较于2022年同期增长了20万元。同比增量在数据分析中具有重要意义。它能够帮助企业、投资者及研究者更客观地评估长期发展趋势,避免被短期波动误导决策。通过对比不同年份相同时期的数据,可以清晰地看到业务或经济的增长情况,为制定未来战略提供有力支持。此外,同比增量与同比增长率是两个相关但不同的概念。同比增长率是指本期数值与同期数值相比的增长百分比,计算公式为:同比增长率=(本期数值-同期数值)/同期数值*100%。同比增长率反映了数据的变化速率,而同比增量则体现了数据的具体规模变化。两者结合使用,可以全面分析数据的绝对变化和相对趋势。综上所述,同比增量是数据分析中不可或缺的工具之一,它为我们提供了衡量跨年度数据增长情况的客观标准。 2025-07-03 00:01 243人看过 银行手续费跨年收到专票汇算清缴调增税金吗?跨年发票的会计怎么调整 关于银行手续费跨年收到专票是否需要在汇算清缴时调增税金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具体的税务规定和企业的会计处理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相关规定,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如果银行手续费发票跨年,且未在当年进行申报,则可能需要根据税务机关的规定进行调整或补缴税款。但具体是否需要调整或补缴,还需根据当地税务机关的具体规定来确定。从会计处理的角度来看,如果银行手续费发票跨年,且金额较大,可能会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因此,企业需要根据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合理处理这些跨年的发票。一般来说,如果发票金额较大,且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企业可能需要进行调整,以反映真实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实际操作中,如果企业在汇算清缴之前未取得银行手续费的专票,而在汇算清缴之后取得,那么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该费用应当在费用发生的年度进行税前扣除。如果企业在汇算清缴时未取得专票,那么可能需要先做纳税调增处理。但随后,如果企业取得了跨期的专票,根据相关规定,可以追补至费用发生年度进行税前扣除,但追补年限不得超过五年。至于跨年发票的会计调整具体操作方法,根据发票金额大小及具体情况有所不同,一般是小额直接入账、大额追溯调整。同时,根据税法规定,若费用实际发生在上年度但发票滞后取得,需在汇算清缴前(次年5月31日前)补充凭证。小额直接入账:对于金额较小的跨年发票(通常指对企业利润影响不显著),若其对应的经济业务确实发生在上一年度,且相关费用或收入也应在上一年度确认,但发票因各种原因在次年才取得,那么可以直接计入当期(即取得发票的年度)费用。例如,2023年12月发生的费用,2024年1月才取得发票,若金额不大,可直接在2024年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但请注意,这种方式适用于未影响上年财务报表准确性且不触发税务调整的情况。大额追溯调整:对于金额较大的跨年发票,需要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进行追溯调整,以修正上年账务。①‌补记费用‌:借记“管理费用”等费用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等负债科目,还原应计入上年度的费用。这一步是为了将费用归属到正确的年度。‌②损益调整‌:将补记的费用转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借记该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或相应科目),以此完成对上年度利润的修正。③‌利润分配‌:将调整后的损益余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科目,借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贷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这一步是为了确保财务报表的连续性和准确性。同时,若跨年发票入账影响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还需进行所得税的调整。例如,若费用可税前扣除且原年度已汇算清缴,需补提企业所得税,会计分录为:借记“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贷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若费用导致退税,则分录方向相反。免责声明‌:本文为会计政策解读、考试指南及实务案例分享,不替代官方文件或执业建议。因政策时效性及实务差异,请以财政部最新文件及专业判断为准。 2025-05-30 10:55 215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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