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流一致和三流一致的区别主要在于是否包含合同流,具体如下:
(一)概念构成
三流一致:指发票流、资金流、业务流(或货物流)的统一。其中发票流是指销售方按规定向购买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资金流是指交易双方的资金往来,即购买方按约定向销售方支付款项的凭证;业务流(或货物流)指企业实际发生的业务往来,包括提供的服务、销售的货物、物流运输凭证等。
四流一致:是在三流一致的基础上增加了合同流,要求合同签订方与交易主体完全匹配,合同中约定的交易内容、双方权利义务、金额、付款方式等需与发票流、资金流、业务流(或货物流)相互印证。
(二)强调重点
三流一致:聚焦于交易的核心环节,主要确保发票、资金和货物或服务的流向在主体、金额、内容等方面保持一致,以此来证明业务的真实性。
四流一致:更加强调合同作为交易依据的重要性,通过合同流来补充法律依据,形成更完整的证据链,能更全面地证明交易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三)税务风险
三流一致:如果三流不一致,根据相关规定,企业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对应的进项税额可能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四流一致:即使业务真实,但四流不一致仍可能触发税务稽查风险。例如在挂靠经营中,若合同、资金、货物流主体分离,可能被认定为虚开发票,面临更严重的税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