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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烟要征收消费税了?11月1日起实施
来源:之了课堂
2022-10-28 10:39:50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3号《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对电子烟征收消费税的公告》规定:电子烟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2022年11月1日起实施,电子烟按照乙类卷烟征收比例36%征收消费税,对于喜欢抽电子烟的小伙伴们来说,生活支出又要增加了。对于生产、批发电子烟企业来说将是一次挑战,当然出口电子烟享受退税政策,受到国家的鼓励。下面我们来学习一下这个新政策细则吧!

不征税、免税、零税率有何区别?起征点和免征额是一样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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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税目和征税对象

将电子烟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在烟税目下增设电子烟子目。

电子烟是指用于产生气溶胶供人抽吸等的电子传输系统,包括烟弹、烟具以及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电子烟产品。烟弹是指含有雾化物的电子烟组件。烟具是指将雾化物雾化为可吸入气溶胶的电子装置。

二、关于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进口)、批发电子烟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纳税人。

电子烟生产环节纳税人,是指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并取得或经许可使用他人电子烟产品注册商标(以下称持有商标)的企业。通过代加工方式生产电子烟的,由持有商标的企业缴纳消费税。电子烟批发环节纳税人,是指取得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并经营电子烟批发业务的企业。电子烟进口环节纳税人,是指进口电子烟的单位和个人。

三、关于适用税率

电子烟实行从价定率的办法计算纳税。

生产(进口)环节的税率为36%,批发环节的税率为11%

四、关于计税价格

纳税人生产、批发电子烟的,按照生产、批发电子烟的销售额计算纳税。电子烟生产环节纳税人采用代销方式销售电子烟的,按照经销商(代理商)销售给电子烟批发企业的销售额计算纳税。纳税人进口电子烟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电子烟生产环节纳税人从事电子烟代加工业务的,应当分开核算持有商标电子烟的销售额和代加工电子烟的销售额;未分开核算的,一并缴纳消费税。

五、关于进、出口政策

纳税人出口电子烟,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

将电子烟增列至边民互市进口商品不予免税清单并照章征税。

除上述规定外,个人携带或者寄递进境电子烟的消费税征收,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以上就是之了君带大家了解的将在2022年11月1日起实施的电子烟征收消费税的政策解读,希望对大家有帮助!如果你还想要了解更多与自身工作生活切实相关的财税政策,欢迎大家登录之了课堂官网查阅相关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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