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性房地产的定义是什么?投资性房地产的范围包括哪些
在财务管理与会计领域,投资性房地产概念的明晰至关重要。它不仅影响企业资产核算,也与投资者决策紧密相连。那么,投资性房地产的定义是什么?投资性房地产的范围包括哪些?本文将聚焦投资性房地产的定义与范围,助力屏幕前的各位准确把握这一关键财务概念。
投资性房地产的定义是什么?投资性房地产的范围包括哪些
(一)投资性房地产的定义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
区别:
1.企业自用的房地产,企业应当将其作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核算。
2.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房地产,是房地产企业的开发产品,应当作为存货处理。
提示:
如某项房地产部分自用或作为存货出售、部分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的情形,并且不同用途的部分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的,应当分别确认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存货和投资性房地产。
(二)投资性房地产的范围
1.已出租的建筑物(经营租赁方式出租,包含自行建造或开发活动完成后用于出租的建筑物以及正在建造或开发过程中将来用于出租的建筑物)。
提示:
(1)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再转租的建筑物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
(2)对企业持有以备经营出租的空置建筑物或在建建筑物,如董事会或类似机构作出书面决议,明确表明将其用于经营出租且持有意图短期内不再发生变化的,即使尚未签订租赁协议,也应视为投资性房地产。
2.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经营租赁方式出租)。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闲置土地,不属于持有并准备增值的土地使用权)。
4.一项房地产,部分用于出租(或资本增值)、部分自用,用于出租(或资本增值)的部分应当予以单独确认,应按照不同部分的公允价值比例将成本在不同部分之间进行分配,将其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
5.企业将建筑物出租,按租赁协议向承租人提供的相关辅助服务在整个协议中不重大的,应当将该建筑物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
通过对投资性房地产定义与范围的梳理,想必大家已对投资性房地产有更清晰的认知了。后续可进一步探索其计量模式、账务处理等内容,持续深化对企业资产运营与财务核算的理解。还有其他想了解的,也可以随时到之了课堂官网查阅和咨询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