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公司承接马拉松赛事的文化事业建设费应当如何缴纳

来源:之了课堂
2026-06-01 17:04:16

马拉松赛事运营离不开广告投放、品牌展示、宣传推广等配套服务,多数赛事主办方会委托专业广告公司承接相关业务。在税务实操中,很多广告企业对马拉松赛事相关业务是否缴纳、如何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存在困惑。下面就一起来了解一下相关规定。

广告公司承接马拉松赛事的文化事业建设费应当如何缴纳

广告公司承接马拉松赛事的文化事业建设费应当如何缴纳?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25号)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广告服务的广告媒介单位和户外广告经营单位,应按照该通知规定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单位(以下简称缴纳义务人)应按照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计费销售额和3%的费率计算应缴费额。

计费销售额,为缴纳义务人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减除支付给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者的含税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

同时,根据《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文化事业建设费优惠政策的通知》(则税[2025]7号)和《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延续实施文化事业建设费优惠政策的通知》(鲁财税【2025〕2号),自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归属中央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以及在山东省范围内,归属地方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按照缴纳义务人应缴费额的50%减征。

以上就是关于“广告公司承接马拉松赛事的文化事业建设费应当如何缴纳?”的全部内容,企业应规范会计核算,依法履行申报缴纳义务,同时合理运用扣除政策和免征条件,避免多缴或漏缴。更多会计实操相关知识点,欢迎到之了课堂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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