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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做假账法人和会计谁的责任更大
来源:之了课堂
2021-12-10 15:12:12
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之一,企业更是要信守这个准则。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总有一些企业铤而走险,触犯了法律去做假账,为自己谋求利益。那么,企业做假账法人和会计谁的责任更大?接下来,之了君就给大家讲解一下这方面的情况。
☞会计被迫做假账怎么保护自己?
这要看具体的情节和事实来作为第一责任人的依据,给大家参考一下如下信息:
做假账尚不构成犯罪的,只是给予行政处罚;
构成犯罪的,会依照我国刑法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般在单位犯罪的情况下,《刑法》规定了只追究两种人的法律责任:
◆第一种人是直接负责人。也就是违法行为的指使者,可以是法人代表、也可以是财务经理、财务总监。
◆第二种人就是直接责任人,也就是违法行为的经办人,一般是单位的会计。
而对于法人代表来说,刑法只有在三种情况才会要求法人对偷税犯罪行为来承担法律责任:
第一种情况,如果法人代表是涉税违法行为的直接责任人。偷税行为是法人代表自己做的,公司其他人不知道。那么就要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种情况,法人代表授意企业的财务总监、会计操作的,那就要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种情况,明知道单位有偷税的行为,法人代表并不制止。虽然在这种情况下,法人代表没有参与违法行为,但明知道单位有偷税的行为不制止的,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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