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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4-03-31 09:24:59311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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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投资一个企业持股1%,作1000万,该个人持有一段时间后准备转让给另外一个公司,平价收回,该个人需要缴纳个税吗 同学你好~这种情况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哦。个人转让股权需按“财产转让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是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你是平价转让股权,转让收入与股权原值相等,减除转让过程中产生的合理税费后应纳税所得额小于等于0,没有需要计税的所得额,因此不需要缴纳个税。需要提醒的是,受让方作为扣缴义务人,需要在股权转让相关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的有关情况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哦。还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继续追问哦~ 专业指导-晓晓老师 2026-10-08 11:26 21次浏览 老师,这个31题外币财务报表折算的差额,如果是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产生的是不是也不能影响损益 同学你好,这个说法是成立的哦。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是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其产生的外币折算差额属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按照规则,这类资产相关的所有其他综合收益,后续只能转入留存收益,不得转入当期损益,因此不会影响损益。 另外要注意,题目E选项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是指境外经营财务报表折算形成的差额,处置境外经营时该差额可转入当期损益,和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自身的外币折算差额适用规则不同哦。 还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继续追问哦~ 专业指导-利利老师 2026-10-08 11:25 14次浏览 这道题如果甲公司只持有乙国子公司50%的股份,那计算来自于乙国的税前所得,是不是=500*50%-250,算抵免限额就成了250*25%=62.5 同学,你的推导是正确的哦。原题中还原得出的500万元是乙国子公司的全部税前所得,当甲公司仅持有50%股份时,仅子公司税前所得中归属于甲的部分(即500×50%=250万元)属于甲来源于乙国的应纳税所得额,以此为基数计算抵免限额250×25%=62.5万元的逻辑是成立的,50%的持股比例也符合间接抵免的要求哦。还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继续追问哦~ 专业指导-晓晓老师 2026-10-08 11:23 21次浏览 想问问老师,这种问在什么科目核算,一般不是有借贷两方吗?一般这种题说的是哪一方? 同学你好~这类“通过某一会计科目核算”的考题,所说的“通过核算”指的是业务确认环节(不是期末结转环节)的账务处理会用到该科目。对于营业外支出这类支出类科目,默认指向业务发生时的借方核算范围,因为贷方仅用于期末将余额结转至本年利润的通用结账步骤,不用于判断具体业务的科目归属。比如这道题里的捐赠支出、税收滞纳金,发生并确认损失时是借记“营业外支出”,因此属于通过该科目核算;而出售无形资产净损失确认时借记“资产处置损益”,不会用到营业外支出的借方,因此不属于。还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继续追问哦~ 专业指导-利利老师 2026-09-30 15:43 23次浏览 进项税额不考虑价外补贴60万。会出错。一般都会加进去算进项 你好同学! 根据增值税的最新政策,进项税额的计算扣除中不再考虑价外补贴及烟叶税 专业指导-穆易老师 2026-09-30 15:42 27次浏览 老师好,B型号别的单价小于90万,为什么也要交消费税? 同学你好,你的观点不成立哦,原因如下:1. 不含税单价90万元的标准,仅用于判断车辆是否属于超豪华小汽车、是否需要在零售环节加征10%的消费税,并非判断小汽车是否需要缴纳消费税的通用标准。2. 小汽车消费税的征税范围本身包含乘用车、中轻型商用客车,只要属于该范围的车辆,生产企业在生产销售环节就需要按对应税率缴纳消费税,与单价是否达到90万无关。本题中B型小轿车属于应税乘用车,甲厂作为生产企业对外销售,需按5%税率缴纳生产环节消费税,因此即使单价仅26万元也需要缴税。还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继续追问哦~ 专业指导-小茜老师 2026-09-30 15:41 25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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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华 D选项不应该是减半征收么 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是分阶段执行的: 第一阶段(免征):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第二阶段(减半):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 因此,题目中“2025年10月”购买20万元的新能源汽车,正好处于第一阶段的免征期内。 “如同学针对上述解释还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随时进行追问或重新提问。” 专业指导-媛媛老师 2026-07-21 22:18 240次浏览 精华 请问按份共有人处置,是要经过三分之二的同意,对吧,这两个题目是不是矛盾? 同学,注意区分转让的是按份共有人的财产“份额”,还是转让的按份共有的“不动产或动产”,前者无须经其他共有人同意,后者应当经占份额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 专业指导-小燚老师 2026-07-21 09:55 56次浏览 精华 实际资产损失和法定资产损失怎么区分 实际资产损失,指企业在实际处置、转让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合理损失。这类损失是实实在在发生的,例如企业将使用过的汽车对外销售产生的损失,或者按照公允价值转让固定资产发生的损失 。 法定资产损失,指企业虽未实际处置、转让资产,但符合税收相关文件规定条件计算确认的损失。这类损失的判定核心在于是否符合税法及会计准则规定的确认条件,而非资产是否发生实际的物理损耗或转让行为 答疑老师大熊老师 2026-07-15 10:54 37次浏览 精华 老师,您好,刚才是会计93,税法是113,然后调减20,而这个会计是60,税法是12,为什么也要调减48? 会计扣得少,税法让扣得多,调减(因为你要把少扣的那部分补扣回来,从而减少交税基数)。 会计扣得多,税法不让扣那么多,调增(因为你要把多扣的那部分加回来,从而增加交税基数)。 1. 第一个案例(捐赠):这是支出类业务 情况:企业做了一笔捐赠。 会计处理:记了93万的支出(利润减少了93万)。 税法态度:税务局说这笔捐赠值113万,你应该按113万来算支出(利润应该减少113万)。 矛盾点:会计只减少了93万利润,税法认为应该减少113万。 调整逻辑:既然税法允许你多扣除20万成本,那就意味着你要少交税。为了让利润基数变小,必须减去这20万。 支出类差异,税法 > 会计,调减。 2. 第二个案例(对外投资):这是收入/所得类业务 情况:企业拿资产去投资,相当于把资产卖了换股权,产生了增值收益(所得)。 会计处理:会计很激进,当年一次性确认了60万的收益(利润增加了60万)。 税法态度:税务局给了个优惠政策(分期纳税),说这60万不用今年全交,分5年交,今年只认12万的收益(利润只增加12万)。 矛盾点:会计账上已经加了60万利润,但税法今年只让你加12万。 调整逻辑:会计利润里包含了60万的收益。 税法说:“慢着,今年只能算12万。” 那多出来的48万得从会计利润里剔除出去,等到以后年份再慢慢加回来。 既然是从现在的利润里剔除或拿走,那就是减法。第二到第5年每年再调增12万。 专业指导-小亚老师 2026-07-16 11:49 59次浏览 精华 450-150是什么意思,解析不理解 题目里的研发费用合计 450 万元,其中包含委托境外个人的研发费用 50 万元和委托境外公司的 100 万元,这部分不属于可加计扣除的范围(委托境外个人研发不能加计扣除),所以: 450 万元(总研发费用) - 50 万元(委托境外个人) - 100 万元(委托境外公司未调整部分) = 300 万元(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 再加上委托境外公司研发费用的 80%(100×80%=80 万元),得到加计扣除的基数 380 万元。 专业指导-燕子老师 2026-03-26 16:40 71次浏览 精华 这一题不理解 你好同学! A选项 合同违约金属于经营性支出,不属于行政罚款。根据税法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经营活动有关的合同违约金,准予在税前全额扣除,不需要进行纳税调整。 B选项 税收滞纳金属于国家强制征收的惩罚性款项,税法明确规定其不得在税前扣除。因此,账上扣除了 2 万元,汇算清缴时必须调增2 万元应纳税所得额 C选项 税法对商誉的处理有特殊规定:外购商誉只有在企业整体转让或清算时,才允许扣除其成本。日常经营中,企业自行在成本费用中摊销的商誉金额,税法不认可,必须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D选项 高新技术企业的职工教育经费扣除比例为8%,职工培训费包含在“职工教育经费”总额中。除非题目明确指出该企业属于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或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这类企业的职工培训费可全额扣除),否则一般的高新技术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不得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8%,超过部分需结转以后年度扣除。题目未说明是特殊软件企业,因此不能认定为“全额扣除” E选项 研发费用总额610万元中,包含了其他相关费用70万元。税法规定,其他相关费用的扣除限额 =(人员人工 + 直接投入 + 折旧摊销等)×10%/(1-10%) 因此可扣除的研发基数为160+280+100=540万元 其他相关费用限额 =540×10%/(1−10%)=60 万元 实际发生70万元,只能按60万元计入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 因此,实际可加计扣除的研发总额为 (540+60)×100%=600万元,应调减600万元,而非610万元 如收到老师回复后仍有不清楚的地方,欢迎同学随时追问哦~ 专业指导-穆易老师 2026-03-26 11:01 49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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