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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这道题不考虑40万原值,前1-6月的房产税吗?为什么? 这是因为对于个人所有的房产,自用的非营业用房产是免征房产税的,所以原值40万元前六个月供自己及家人居住的房产不用缴纳房产税。 专业指导-小熊老师 2025-10-22 14:04 25次浏览 老师宠物饲料的税率多少? 9% 专业指导-小熊老师 2025-10-22 14:04 15次浏览 采用核定征收,个税与企税都能享受税收优惠么 核定征收时,符合条件的话,个税和企税都能享优惠: 个税:2023 - 2027年,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200万部分,减半征收,查账或核定征收都能享,还可叠加其他个税优惠。 企税:小型微利企业不管查账还是核定征收,2027年底前,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300万部分,减按50%计入,再按20%税率缴,符合条件的核定征收企业,主管税务机关会调整应纳所得税额。 专业指导-小熊老师 2025-10-22 14:04 30次浏览 当年22年做的坏账准备,税法让扣了? 会计处理:当年确实发生了坏账,企业做了核销处理,减少了应收账款,同时冲减了坏账准备。 税务处理: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了这笔资产损失,并且税务机关审核后允许其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结果:正因为当年税务上允许扣除了这100万元,导致企业当年少交了企业所得税(减少了100万的应税所得额)。 专业指导-大海老师 2025-10-22 14:04 24次浏览 丙拒绝,那款什么时候还 诉讼时效已过,且丙的保证责任已彻底消灭,无论甲何时要求丙还款,丙均有权拒绝,不存在丙的“还款时间”。 乙的还款义务本质未消灭,但存在抗辩权 主债务(乙对甲的债务)虽已过诉讼时效(2021年3月1日届满),但乙的还款义务本身并未消失,甲仍有权向乙主张还款。不过,乙享有诉讼时效抗辩权,若乙主张该抗辩,法院会驳回甲要求乙还款的诉讼请求;若乙自愿放弃抗辩并同意还款,则需按双方原约定或协商的时间履行还款义务。 专业指导-帆帆老师 2025-10-22 14:04 24次浏览 该题为何不考虑2022年年底公允价值变动的200 因为题目问的是2023年因该投资性房地产对利润总额的影响额,2022年的公允价值变动属于2022年的损益,不纳入2023年计算。 专业指导-燕子老师 2025-10-22 14:03 18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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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华 老师你好,这个第二条如果同时符合两项或两项以上的优惠政策处理,有规定只能选择一项执行,然后如果就是满足减征条件,比如说有一个小微企业,然后这个本身就是满足那个资源税减半的,然后他又是从低峰度油气田,这个也是满足简整20%的是不是就是先算20%减征的,然后再减半征收这个的话是两个可以同时用的谢谢老师 要是企业既是小微企业,又属于低丰度油气田这类能减征资源税的情况,能同时享受优惠。先按低丰度油气田政策减征20%,剩下的再按小微企业政策减半收税。 专业指导-小熊老师 2025-10-13 22:11 37次浏览 精华 老师,这第二题答案的税率为什么用的是13%,而不是6%? 题目中明确,仓储服务费是“因销售品牌车辆达到既定标准,向汽车生产厂家收取”的。根据增值税规定,价外费用是指销售方向购买方收取的除价款外的各种费用(如手续费、补贴、返还利润、奖励费等),其税率随“主业务(销售货物)”的税率确定。 这里的主业务是“销售汽车及配件”(属于货物销售),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因此,作为“销售货物”的价外费用,该仓储服务费也需按13%税率计税,而非现代服务业(仓储服务)的6%税率。 专业指导-小王老师 2025-10-13 21:16 39次浏览 精华 印花税是双方都交?减的是什么,不明白 同学你好,双方都交。这里扣的是增值税,合同中列明含税金额和不含税金额,以不含税金额缴纳印花税。 需要缴纳的增值税=(1200-720)÷(1+5%)×5%=22.86(万元)。 应缴纳的印花税=(1200-22.86)×0.05%=0.59(万元)。 专业指导-汤汤老师 2025-10-11 12:29 41次浏览 精华 老师,第123题的解析做了标记部分没懂,麻烦解释一下。为什么要减这部分 标记部分 500 × 2 × (1 + 13%) 是应付职工薪酬的含税总额,发放给公司管理人员会计上需将其计入管理费用(损益类费用科目,增加会减少损益)。所以在计算综合影响时,需要减去这部分管理费用的增加额。 专业指导-小熊老师 2025-10-12 22:18 30次浏览 精华 第36题,与筹资活动有关的财务费用是指什么费用呢,为什么没有资金流出呀? 筹资活动是指企业筹集长期或短期资金的活动,如借款、发行债券、发行股票等。与之相关的财务费用,通常包括借款利息(尚未支付的部分)、发行债券的手续费(未付或非现金支付部分)、汇兑损益(与筹资类负债相关的部分)等。 在计算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时,是以净利润为基础进行调整的。净利润中已经扣除了“与筹资活动有关的财务费用”(因为财务费用是利润表的减项),但这些费用本质上属于筹资活动,而非经营活动的现金流出。因此,为了准确计算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需要将这部分“被净利润扣除但不属于经营活动的费用”加回,所以在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计算中,它是一个“调整项”,并非经营活动的现金流出,也就不存在“资金流出”的情况。 专业指导-小王老师 2025-10-01 14:39 34次浏览 精华 老师,这道题中的第五题,持股期限为 8 个月的新三板公司股息收益 20 万元,不应该是按50% 计税吗? 在本题经营所得的计算中,“投资收益”里的“来自合伙企业的经营所得60万元”需要并入(因为个人独资企业作为合伙企业合伙人,其从合伙企业分得的经营所得需并入自身经营所得计税);而“新三板股息20万元”属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单独计税,因此不参与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专业指导-小王老师 2025-10-01 13:55 37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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