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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5-08-26 13:56:1112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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咋感觉是为股东服务呢和公司没啥关系 同学,公司是股东创办和所有的,公司的财富归属于股东,股东创办公司的目的就是增加自身财富。 专业指导-小燚老师 2025-08-26 14:25 16次浏览 这个科目是应计利息还是短期借款--应计利息 同学,这个科目是短期借款--应计利息,应计利息属于二级明细科目。 专业指导-小燚老师 2025-08-26 14:25 14次浏览 如果这个题干说这是属于财务报表审计的审计抽样,但是 没说 这里不属于系统或舞弊偏差,还对吗?还是说只有排除不属于系统或舞弊偏差才是对的? 如果是财务报表审计的话,那么只有排除不属于系统或舞弊偏差才是对的哈 专业指导-倩倩老师 2025-08-26 14:25 18次浏览 提风险准备金属于损失融资,应急资本,专业自保还是其他别的啊 计提风险准备金最准确的定义属于“损失融资”方式中的“自留风险”(或“自我保险”)。 专业指导-娜娜老师 2025-08-26 14:19 26次浏览 想问(P/A)(P/F)咋区分数呀 P/A,表示年金现值,比如分期付款,分期支付租金,这种间隔相等时间支付相等金额的求现值,求的是多个相同金额的现值; P/F,表示复利现值,比如到期还本付息的债券,就用这,是求的一笔现金流的现值 专业指导-奇奇老师 2025-08-26 14:17 15次浏览 老师您好。这里如果有利息用的科目为什么是应收利息而不是其他债券投资-应计利息? 亲爱的同学您好: 其他债权投资——应计利息并不是标准科目。在最新准则中,其他债权投资科目主要用于记录金融资产的初始成本、公允价值变动以及减值准备等,而应计利息部分通常单独作为“应收利息”处理,以避免混淆投资的账面价值。 根据准则,金融资产的初始确认时,如果购买价格中包含应计利息(例如,在付息日之间购买债券),这部分利息不应计入金融资产的成本,而应单独确认为应收利息。 这样做是为了确保利息收入正确反映在损益中,并保持投资账面价值与利息的明晰。 应收利息是独立的金融资产,不应与投资本金混合。这提高了财务报告的透明度和可比性。 专业指导-大海老师 2025-08-26 14:17 13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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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华 老师您好,在批发环节单独加征的是哪两个来着?谢谢老师 同学你好,卷烟和电子烟在批发环节加征消费券。 专业指导-小肚老师 2025-08-14 00:46 60次浏览 精华 C选项增加建设一座仓库,不应该是调整去年的合同吗?为什么不在2020年调整? 选项C:客户要求新增仓库及补偿,是日后新发生的合同变更,与2020年末已存在情况无关,属于非调整事项 。 专业指导-帆帆老师 2025-08-14 00:39 175次浏览 精华 不影响诉讼时效这里,法院在确认诉讼时效届满的情况下应该驳回诉讼请求。可是下面不是又说法院不会主动审查吗,感觉很矛盾啊 你好同学! 1、 "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法院不得主动审查" 原理: 诉讼时效本质是赋予债务人的抗辩权(武器),属于私权范畴。民事诉讼遵循“不告不理”原则——如果债务人自己都放弃武器,法院不得替债务人打架。 2、 "若债务人提出抗辩且时效确已届满,法院应驳回债权人诉求" 原理: 一旦债务人行使抗辩权(主张时效已过),法院就必须审查时效问题。若查证属实,债权人将丧失胜诉权(注意:不是起诉权,债权本身仍未消灭)。 因而同学所看到“不影响诉讼时效这里,法院在确认诉讼时效届满的情况下应该驳回诉讼请求”,这里其实说的就是由于债务人提出时效抗辩,导致法院需要去审查,一旦确认了诉讼时效届满,应当去驳回债权人的诉求 专业指导-穆易老师 2025-08-14 01:46 55次浏览 精华 这个利息为什么90天后就不收取,90日内要收取? 同学你好,是这样哈,老师跟你说一下原理。 在结息日起90天内,从会计核算角度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金融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确认了利息收入 ,此时即便尚未实际收到利息,也认为收入具有较高的确定性,应该按照规定缴纳增值税,体现税收的及时性和确定性原则。90天后,应收未收利息可能存在较大的回收风险,金融企业面临资金无法回笼的情况。为了减轻金融企业的税收负担,避免因未实际收到现金却要缴纳税款导致资金压力增大,此时暂不征收增值税,等实际收到利息时再缴纳,体现了税收与资金流相匹配的原则。 专业指导-岚妮老师 2025-08-05 17:04 97次浏览 精华 老师,这里没明白,担保合同的公允价值,说是因提供担保收到的对价,这里为什么还会因提供担保而有的担保收入呢?明明是我们这边提供担保,我们如果找担保公司,我们应该是付给担保公司钱吗? 担保合同的公允价值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市场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债务清偿的金额计量。具体到担保场景,它通常表现为第三方为担保行为收取的取费或风险补偿,就是指给第三方的钱值多少 专业指导-娜娜老师 2025-08-05 16:45 245次浏览 精华 老师这道题我圈出来的那一步您能帮忙解释一下吗 就是技术转让收入这里不适用15%的税收优惠,应该按照25%的税率单独计算;技术转让应纳税额为2300-1400=900,其中500免税,400减半征收,税额为400*50%*25%=50; 前面的386.83是纳税调减了500+400*50%=700,但是是按照15%纳税的(即按照200*15%=30纳税的),但是应该按照25%纳税,所以少算了10%的税率差,所以这里加上哟 专业指导-奇奇老师 2025-07-22 14:47 111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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