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需要哪些材料?如何确定调整的时间?

一、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需要哪些材料?
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需要的材料因地区而异,一般需要提供调整申请表、经办人身份证等基本材料,部分地区还可能需要工资核算表等相关证明,以下是一些常见材料:
1.《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申请表》:如成都需要《成都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基数调整(更正)申请表》,临沂需要《临沂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申请表》,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章,部分地区还需提供电子文档。
2.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3.工资相关证明材料:长春需要单位平均工资核算表;惠州需要《单位在职人员工薪表》,且工薪表中必须体现职工上一年度年收入的月平均工资;长春、临沂等地则要求提供调整职工的工资原始凭证或相关证明。
4.职工清册:西安需要《缴存人基数变更(调整)清册》,长春需要个人基数调整批量表,均为纸质及电子版,且涉及职工人数在5人及其以上的,部分地区要求必须提供电子版清册。
5.其他材料:因申报差错造成职工基数二次变更的,西安等地要求另需提供单位情况说明;惠州住房公积金中心还可能要求提供反映企业真实性的其它材料.
二、如何确定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的时间?
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时间一般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相关规定和当地实际情况确定,通常与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相关。以下是具体介绍:
1.普遍情况: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调整一次,调整时间一般为每年的7月,执行时间为当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如昌吉回族自治州、无锡、长治、信阳等地均是如此规定。
2.特殊情况:也有部分地区的调整时间并非7月。例如连云港市规定,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起,各单位应于2025年1月31日之前完成调整核定工作。安徽省直缴存单位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工作于2025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集中办理。
此外,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以其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工资作为缴存基数。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当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以其调入当月工资作为缴存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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