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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不觉4月即将过半,大家对这个半月的学习结果还满意吗?接下来跟着之了君来学习本周重点吧!本周知识点「经济法」第二章——基本民事法律制度,一起来学习吧。记得收藏文章以便及时回顾知识点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行为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反公序良俗。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的法律行为;
2.以虚假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3.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
4.违反强制性规定或者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
1.因重大误解而为的民事法律行为;
2.受欺诈而为的民事法律行为;
3.受胁迫而为的民事法律行为;
4.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2.无权代理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要成立表见代理,应当具备如下构成要件:
1.代理人无代理权;
2.相对人主观上为善意且无过失;
3.客观上有使相对人相信无权代理人具有代理权的情形;
4.相对人基于这种客观情形而与无权代理人成立民事法律行为。
1.事由
(1)不可抗力;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3)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4)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5)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2.法律效力
在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况下,在诉讼中止的原因消除后,诉讼时效始终剩下6个月。即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6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在民法规定的最长诉讼时效期间内,诉讼时效中止的持续时间没有限制。
1.法定事由
(1)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2)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3)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4)其他情形。
2.法律效力
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效力为诉讼时效的重新起算,即已经经过的诉讼时效期间失去意义。诉讼时效的中断如果是一个时间点,则从该时间点重新起算诉讼时效。如果诉讼时效的中断是一个程序,则在相关程序终结时,诉讼时效重新起算。
以上就是之了君给大家分享的2022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新教材经济法第二章:基本民事法律制度的相关知识点,更多注册会计师备考干货之了君还在持续更新中,建议大家持续关注哦!目前2022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正在火热报名中,还没有完成报名的考生要抓紧时间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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