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用设备
1 专用设备抵免政策有哪些新变化?一文了解清楚

专用设备投资额抵免企业所得税政策,是国家支持企业节能环保、安全生产的重要税收优惠。2024年以来,财政部、税务总局陆续出台新政,在原有优惠基础上扩大适用范围、优化申报流程,为企业技术升级减负增效。那么,专用设备抵免政策有哪些新变化?下面就一起来看看吧。

专用设备抵免政策有哪些新变化?

​自2025年10月1日起,企业适用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抵免所得税政策的,可结合自身情况自主选择在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时享受抵免所得税政策,也可在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享受抵免所得税政策。

政策优惠:

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符合条件的专用设备,其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企业在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投入,不超过该专用设备购置时原计税基础50%的部分,可按照10%比例抵免企业当年应纳税额。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企业可结合自身情况自主选择在预缴申报时享受抵免所得税政策,也可在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享受抵免所得税政策。

适用范围:

政策所称专用设备,是指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下列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

《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17年版)

《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17年版)

《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18年版)

上述目录如有更新,从其规定。

温馨提示:

企业购置专用设备、在专用设备改造完成后五个纳税年度内转让、出租的,应在该专用设备停止使用当月停止享受优惠,并补缴已经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主要留存备查资料:

1、购买并自身投入使用的专用设备清单及发票。

2、以融资租赁方式取得的专用设备的合同或协议。

3、专用设备属于规定目录中的具体项目的说明。

4、专用设备实际投入使用时间的说明。

5、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方案或取得经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登记的技术开发合同或技术服务合同。

常见问题:

(1)如何判断改造属于“数字化、智能化”范畴?

答:政策明确包括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分析、智能控制、数字安全防护等。企业需留存技术方案备查,存疑时由相关部门鉴定。

(2)融资租赁租入的设备能享受吗?

答:承租方企业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并在融资租赁合同中约定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设备所有权转移给承租方企业的专用设备,承租方企业发生的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投入,可按规定享受优惠。如融资租赁期届满后租赁设备所有权未转移至承租方企业的,承租方企业应停止享受优惠,并补缴已经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3)多个设备同时改造如何计算?

答:必须按不同的专用设备分别归集改造支出。如果支出划分不清,则无法享受优惠。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条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节能节水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17年版)的通知》(财税201771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18年版)》的通知》(财税201884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税〔2024〕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7号)

以上就是关于“专用设备抵免政策有哪些新变化?一文了解清楚”的全部内容,专用设备抵免政策的新变化,既延续了对节能环保、安全生产的支持,又回应了企业数字化转型的需求。更多会计实操相关知识点,欢迎到之了课堂了解。

2 解读|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所得税优惠

在推动绿色经济与数字化转型的双重背景下,国家对节能节水、环境保护以及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的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给予了前所未有的支持。本文,之了君将深入解读这一政策,帮助相关企业更好地理解和利用。

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所得税优惠

一、政策要点

(一)执行期限:2024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

(二)抵免比例: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投入,不超过该专用设备购置时原计税基础50%的部分,可按照10%比例抵免企业当年应纳税额。

(三)结转期限:企业当年应纳税额不足抵免的,可以向以后年度结转,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① 专用设备有哪些具体要求?

公告所称专用设备指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列入以下目录的专用设备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18年版)〉的通知》(财税[2018]84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节能节水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17年版)的通知》(财税[2017]71号)

提醒:专用设备改造后仍应符合上述目录规定条件,不符合上述目录规定条件的不得享受优惠。上述目录如有更新,从其规定。

② 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包括哪些呢?

本公告所称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指企业利用信息技术和数字技术对专用设备进行技术改进和优化,从而提高该设备的数字化和智能化水平。

具体包括以下方面:

③ 改造投入具体指什么呢?

享受本公告税收优惠的改造投入指企业对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过程中发生的并形成该专用设备固定资产价值的支出。

但不包括按有关规定退还的增值税税款以及专用设备运输、安装和调试等费用。

④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如何计算呢?

应纳税额=企业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有关税收优惠政策规定减征、免征税额

二、特殊情况

(一)享受本公告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应当自身实际使用改造后的专用设备企业在专用设备改造完成后五个纳税年度内转让、出租的应在该专用设备停止使用当月停止享受优惠,并补缴已经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二)按照以下方式租入的专用设备,承租方企业发生的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投入,可按本公告规定享受优惠。

(三)企业利用财政拨款资金进行的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投入,不得抵免企业当年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

综上所述,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及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的数字化智能化改造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为企业提供了有力的财政支持,鼓励其在绿色转型与数字化升级中迈出坚实步伐。希望相关企业能够从中获得灵感与动力,积极行动,共同为构建绿色、智能的未来贡献力量。

3 企税新政解读|这3类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可享企业所得税优惠

财政部 税务总局2024年7月12日发布《关于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满足条件的企业可以享受10%比例抵免企业当年应纳税额,但有部分小伙伴对此政策还是有疑问,那么接下来,之了君就带大家一起去看看官方整理的政策解读,以下是《@所有企业:这三类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可享企业所得税优惠》详细内容:

@所有企业:这三类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可享企业所得税优惠

以上就是关于企税新政解读,这3类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可享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分享,可供大家阅读。如果大家还想了解更多财会资讯,或想要针对性提升会计实际操作能力,可以随时来之了课堂咨询和学习,有专业老师为大家答疑解惑。

4 企税优惠新政!看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企业所得税政策详情

企业所得税和各位在职会计人息息相关,了解和掌握企业所得税新政,对大家是非常有好处的。接下来,之了君就带大家一起去看看企税优惠新政!看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企业所得税政策详情,以下是《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详细内容: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9号

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要求,现就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以下简称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企业所得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企业在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投入,不超过该专用设备购置时原计税基础50%的部分,可按照10%比例抵免企业当年应纳税额。企业当年应纳税额不足抵免的,可以向以后年度结转,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二、本公告所称专用设备,是指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列入《财政部 税务总局 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18年版)>的通知》(财税〔2018〕84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节能节水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17年版)的通知》(财税〔2017〕71号)的专用设备。专用设备改造后仍应符合上述目录规定条件,不符合上述目录规定条件的不得享受优惠。上述目录如有更新,从其规定。

三、本公告所称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是指企业利用信息技术和数字技术对专用设备进行技术改进和优化,从而提高该设备的数字化和智能化水平。具体包括以下方面:

1.数据采集。利用传感、自动识别、系统读取、工业控制数据解析等数据采集技术,将专用设备的性能参数、运行状态和环境状态等信息转化为数字形式,实现对专用设备信息的监测和采集。

2.数据传输和存储。利用网络连接、协议转换、数据存储等数据传输和管理技术,将采集的专用设备数据传输和存储,实现对专用设备采集数据的有效汇集。

3.数据分析。利用数据计算处理、统计分析、建模仿真等数据分析技术,对采集的专用设备信息进行深度分析,实现专用设备故障诊断、预测维护、优化运行等方面的改进。

4.智能控制。利用自动化技术和智能化技术,对专用设备监测告警、动态调参、反馈控制等功能进行升级,实现专用设备的智能化控制。

5.数字安全与防护。利用数据加密、漏洞扫描、权限控制、冗余备份等数据和网络安全技术,对专用设备的数据机密性和完整性进行强化,实现专用设备数据和网络安全风险防控能力的明显提升。

6.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会同科技、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规定的其他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情形。

四、享受本公告税收优惠的改造投入,是指企业对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过程中发生的并形成该专用设备固定资产价值的支出,但不包括按有关规定退还的增值税税款以及专用设备运输、安装和调试等费用。

五、本公告所称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是指企业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扣除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有关税收优惠政策规定减征、免征税额后的余额。

六、享受本公告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应当自身实际使用改造后的专用设备。企业在专用设备改造完成后五个纳税年度内转让、出租的,应在该专用设备停止使用当月停止享受优惠,并补缴已经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七、承租方企业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并在融资租赁合同中约定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设备所有权转移给承租方企业的专用设备,承租方企业发生的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投入,可按本公告规定享受优惠。如融资租赁期届满后租赁设备所有权未转移至承租方企业的,承租方企业应停止享受优惠,并补缴已经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八、企业利用财政拨款资金进行的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投入,不得抵免企业当年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

九、企业应对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投入进行单独核算,准确、合理归集各项支出;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多个专用设备进行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的,应按照不同的专用设备分别归集相关支出。对相关支出划分不清的,不得享受本公告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十、企业享受本公告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应事先制定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方案,或取得经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登记的技术开发合同或技术服务合同,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税务部门在政策执行过程中,不能准确判断是否属于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的,可提请地市级(含)以上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会同科技部门等鉴定。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4年7月12日

以上就是关于企税优惠新政!看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企业所得税政策详情的分享,可供大家阅读。如果大家还想了解更多财会资讯,或想要针对性提升会计实际操作能力,可以随时来之了课堂咨询和学习,有专业老师为大家答疑解惑。

5 对专用设备进行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具体包括哪些情形

现如今,越来越多的企业正积极投身于专用设备的数字化与智能化改造浪潮之中。这一转型不仅是对传统生产模式的深刻变革,更是企业提升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一步。那么,对专用设备进行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具体包括哪些情形?接下来,之了君跟大家分享有关的信息。

对专用设备进行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具体包括哪些情形

根据《关于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9号)第三条规定:“本公告所称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是指企业利用信息技术和数字技术对专用设备进行技术改进和优化,从而提高该设备的数字化和智能化水平。具体包括以下方面:

1.数据采集。利用传感、自动识别、系统读取、工业控制数据解析等数据采集技术,将专用设备的性能参数、运行状态和环境状态等信息转化为数字形式,实现对专用设备信息的监测和采集。

2.数据传输和存储。利用网络连接、协议转换、数据存储等数据传输和管理技术,将采集的专用设备数据传输和存储,实现对专用设备采集数据的有效汇集。

3.数据分析。利用数据计算处理、统计分析、建模仿真等数据分析技术,对采集的专用设备信息进行深度分析,实现专用设备故障诊断、预测维护、优化运行等方面的改进。

4.智能控制。利用自动化技术和智能化技术,对专用设备监测告警、动态调参、反馈控制等功能进行升级,实现专用设备的智能化控制。

5.数字安全与防护。利用数据加密、漏洞扫描、权限控制、冗余备份等数据和网络安全技术,对专用设备的数据机密性和完整性进行强化,实现专用设备数据和网络安全风险防控能力的明显提升。

6.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会同科技、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规定的其他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情形。”

看了以上分享,相信大家对于“对专用设备进行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具体包括哪些情形”已经有所了解了。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想要了解的信息, 可以随时到之了课堂官网查阅有关的资讯内容,当然,也可以直接向专业的在线客服老师咨询。

6 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额的账务处理

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费及技术维护费是指企业购买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所花费的费用和技术维护产生的费用,并且这个费用是可以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那么问题来了账务怎么处理呢?接下来,之了君就带大家一起去了解一下。

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额的账务处理

企业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允许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

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

借:固定资产【价税合计金额】

        贷:银行存款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价税合计金额】

       贷:管理费用

发生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维护费:

借:管理费用【价税合计金额】

       贷:银行存款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价税合计金额】

       贷:管理费用

补充知识: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小微企业在取得销售收入时,应当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算应交增值税,并确认为应交税费,在达到增值税制度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条件时,将有关应交增值税转入当期损益。

【注意】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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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额的账务处理分享,可供大家阅读,如果大家对于增值税额方面还有疑问,或想要提升自身会计能力,可以随时到之了课堂来咨询和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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