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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解读!附加计抵减政策常见问题解答
来源:之了课堂
2023-02-17 16:35:23

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是近几年出台的一系列增值税改革措施中重要的举措之一,它极大地减轻了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的税收负担,对于促进服务业经济复苏起到了重要作用,今天就对2023年加计抵减政策解读如下,还附有加计抵减政策常见问题解答,一起往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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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解读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 》第三条又对加计抵减政策进行了新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二)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一、享受主体

1.自2023年1月1日起,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

2.自2023年1月1日起,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二、享受条件

1.生产、生活性服务纳税人是指: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2.2019年9月30日前设立的纳税人,自2018年10月至2019年期间的销售额(经营期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的,自2019年10月1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3.2019年10月1日后设立的纳税人,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销售额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之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2023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常见问题解答

▶ 问:纳税人计算四项服务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来确定是否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时,全部销售额除一般项目外,是否包括即征即退项目的销售额?

答:包括;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七条第一项规定,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计算全部销售额时,既包括一般项目的销售额,也包括即征即退项目、免税项目的销售额。


▶ 问:加计抵减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答: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取得资产或接受劳务时,应当按照《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对增值税相关业务进行会计处理,实际缴纳增值税时。按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等科目,按实际纳税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加计抵减的金额贷记“其他收益”科目。


▶ 问:享受差额计税政策的纳税人应该以差额前还是差额后的销售额参与计算?

答:应按照差额后的销售额参与计算,举例:甲公司提供生活性服务是享受差额计税政策的纳税人,货物销售额为2万元,提供四项服务差额前的销售额是20万元,差额后的销售额为4万元,应按照4/(2+4)=66.67≥50%(提供四项服务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可以享受加计抵减政策。

以上就是之了君给大家分享的2023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解读及加计抵政策减常见问题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财税政策调整频繁,想要及时了解和学习新的财税政策和财税处理方法,持续提升,欢迎加入之了课堂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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