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息红利获取股息和红利,是股民投资于上市公司的基本目的,也是股民的基本经济权利。财务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可能也会涉及到这部分的内容,那么,大家是否清楚,股息红利所得来源地怎样确定?个税股息红利怎么算?下面,之了君给大家解答。
一、股息红利所得来源地怎样确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
具体应用场景:
1、当境内企业向境外企业分配股息、红利时,若境外企业未在境内设立机构或场所,其所得仍按分配企业所在地(即境内)确定。
2、若境内居民企业向境外非居民企业分配股息、红利,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实际支付之日。
二、个税股息红利怎么算?
对于利息、股息、红利等收益项目,其应纳税所得额以每次接受的金额为基础确定,同时需结合现行税收优惠政策调整,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一)应纳税所得额确定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但若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上市公司股票,需按持股期限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有关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2号,延续至2027年12月31日):
1.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为0;
2.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3.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二)税率与应纳税额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主席令第9号)第三条规定,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完整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实操示例】
境内个人取得非上市公司股息2000元(无优惠):应纳税额=2000×20%=400元;
境内个人取得上市公司股息1000元(持股6个月,符合“1个月-1年”优惠条件):应纳税额=1000×50%×20%=100元;
境内个人取得上市公司股息3000元(持股2年,符合“1年以上”优惠条件):应纳税额=3000×0=0元。
若大家对股息红利所得的税收政策细节、实操申报流程还有疑问,或者想系统学习更多财税知识点和实操技能,可直接到之了课堂咨询了解,提前做好业务储备,确保后续工作开展游刃有余。
在当今市场经济环境下,合伙企业作为一种灵活的经营组织形式,越来越多的参与到对外投资活动中,以获取利息、股息或红利等投资收益。那么,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接下来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推荐阅读:☞2024年重要财税政策【汇总】!立即查阅财税优惠政策详情
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税函〔2001〕84号第二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不并入企业的收入,而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合伙企业是符合《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发展改革委等10部门令第39号)或者《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的有关规定,并按照上述规定完成备案且规范运作的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基金),则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国证监会关于延续实施创业投资企业个人合伙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国证监会公告2023年第24号)的规定,创投企业可以选择按年度所得整体核算,也可选择单一核算方式。但其个人合伙人从创投企业取得的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仍应按照国税函〔2001〕84号文件规定,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了解并掌握相关税务政策,合理规划税务事务,能够有效降低税务风险。更多会计实操相关知识点,欢迎到之了课堂了解。以上就是关于“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全部内容。
在复杂多变的金融市场中,股息红利作为投资回报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税收政策一直是大家关注的焦点。特别是针对个人投资者持有的挂牌公司股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税政策更是引发了广泛讨论。那么,在这一政策框架下,个人持有的哪些挂牌公司股票会被纳入其中呢?之了君将带大家一探究竟,助您更好地规划投资策略,享受税收优惠。
股息红利差别化个税政策中,个人持有挂牌公司的股票包括哪些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中,个人持有挂牌公司的股票包括哪些?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8号)规定:“五、本公告所称个人持有挂牌公司的股票包括:
(一)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前取得的股票;
(二)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转让取得的股票;
(三)因司法扣划取得的股票;
(四)因依法继承或家庭财产分割取得的股票;
(五)通过收购取得的股票;
(六)权证行权取得的股票;
(七)使用附认股权、可转换成股份条款的公司债券认购或者转换的股票;
(八)取得发行的股票、配股、股票股利及公积金转增股本;
(九)挂牌公司合并,个人持有的被合并公司股票转换的合并后公司股票;
(十)挂牌公司分立,个人持有的被分立公司股票转换的分立后公司股票;
(十一)其他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取得的股票。
……
十、本公告自2024年7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执行,挂牌公司、两网公司、退市公司派发股息红利,股权登记日在2024年7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的,股息红利所得按照本公告的规定执行。本公告实施之日个人投资者证券账户已持有的挂牌公司、两网公司、退市公司股票,其持股时间自取得之日起计算。”
通过以上的解析,我们不难发现,股息红利差别化个税政策对于个人持有的挂牌公司股票有着明确的界定。这一政策不仅体现了国家对于中小微企业成长的支持,也为广大投资者提供了更为灵活的投资选择和税收优惠。希望投资者们能够充分利用这一政策优势,合理规划自己的投资组合,实现财富的稳健增长。同时,也请持续关注相关政策动态,以便及时调整投资策略,把握市场机遇。之了君将持续为大家带来新的政策信息,欢迎屏幕前的您随时到之了课堂官网查阅。
关乎广大投资者切身利益的重要税收政策于2024年7月1日正式落地实施——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此政策旨在通过细化持股期限与税负之间的关联,鼓励长期投资,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对于广大投资者而言,这不仅是税收负担的优化调整,更是投资策略调整的重要参考。让我们共同了解该政策的具体内容吧。
请复制课程激活码:56641111
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2024年7月1日起实施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延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公告 2024年 第8号 2024-06-28
为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支持中小微企业成长,现就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以下简称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个人持有挂牌公司的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对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持有挂牌公司的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本公告所称挂牌公司是指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的非上市公众公司;持股期限是指个人取得挂牌公司股票之日至转让交割该股票之日前一日的持有时间。
二、挂牌公司派发股息红利时,对截至股权登记日个人持股1年以内(含1年)且尚未转让的,挂牌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票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应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挂牌公司,挂牌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并应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个人应在资金账户留足资金,依法履行纳税义务。证券公司等股票托管机构应依法划扣税款,对个人资金账户暂无资金或资金不足的,证券公司等股票托管机构应当及时通知个人补足资金,并划扣税款。
三、个人转让股票时,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计算持股期限,即证券账户中先取得的股票视为先转让。
应纳税所得额以个人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数量以每日日终结算后个人投资者证券账户的持有记录为准,证券账户取得或转让的股票数为每日日终结算后的净增(减)股票数。
四、对证券投资基金从挂牌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按照本公告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
五、本公告所称个人持有挂牌公司的股票包括:
(一)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前取得的股票;
(二)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转让取得的股票;
(三)因司法扣划取得的股票;
(四)因依法继承或家庭财产分割取得的股票;
(五)通过收购取得的股票;
(六)权证行权取得的股票;
(七)使用附认股权、可转换成股份条款的公司债券认购或者转换的股票;
(八)取得发行的股票、配股、股票股利及公积金转增股本;
(九)挂牌公司合并,个人持有的被合并公司股票转换的合并后公司股票;
(十)挂牌公司分立,个人持有的被分立公司股票转换的分立后公司股票;
(十一)其他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取得的股票。
六、本公告所称转让股票包括下列情形:
(一)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转让股票;
(二)持有的股票被司法扣划;
(三)因依法继承、捐赠或家庭财产分割让渡股票所有权;
(四)用股票接受要约收购;
(五)行使现金选择权将股票转让给提供现金选择权的第三方;
(六)用股票认购或申购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份额;
(七)其他具有转让实质的情形。
七、对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原STAQ、NET系统挂牌公司(以下统称两网公司)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退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按照本公告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但退市公司的限售股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第四条规定执行。
八、本公告所称年(月)是指自然年(月),即持股一年是指从上一年某月某日至本年同月同日的前一日连续持股,持股一个月是指从上月某日至本月同日的前一日连续持股。
九、财政、税务、证监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通力合作,切实做好政策实施的各项工作。
挂牌公司、两网公司、退市公司,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以及证券公司等股票托管机构应积极配合税务机关做好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
十、本公告自2024年7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执行,挂牌公司、两网公司、退市公司派发股息红利,股权登记日在2024年7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的,股息红利所得按照本公告的规定执行。本公告实施之日个人投资者证券账户已持有的挂牌公司、两网公司、退市公司股票,其持股时间自取得之日起计算。
特此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
2024年6月28日
随着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正式实施,投资者的投资行为将受到更加科学合理的税收引导。这一政策不仅体现了国家对资本市场发展的支持与鼓励,也进一步提升了市场的公平性与透明度。相信在政策的推动下,投资者将更加倾向于长期持有优质股票,享受企业成长带来的丰厚回报。更多财税政策信息,欢迎到之了课堂了解和咨询老师。
限售股,这个金融市场中常见的术语,对于许多投资者来说可能并不陌生。但你真的理解限售股的含义和背后的逻辑吗?同时,当投资者从限售股中获得股息红利时,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呢?今天,就让我们一起来探讨这两个问题。
请复制课程激活码:56641111
限售股怎么理解呢?股息红利所得征收个税吗
限售股股息是指持有者持有的限售股在限售期间内获得的股息分配。
限售股,即限制出售的股票,通常是因为法律规定或公司规定在一段时间内不得在公开市场上出售的股票。这些限制可能源自于首次公开发行(IPO)后的锁定规则、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计划或其他特定交易安排。
个人取得的限售股股息确实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具体的税收政策提供了不同的税率和减免条件,这取决于持股时间和限售股解禁的状态:
1、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
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然后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这意味着实际税负为应纳税所得额的10%。
2、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
按照“股息红利差别化政策”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
一般而言,持有期限对税收有影响:
持有1年以上(含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免税;
持有1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即实际税率为10%;
持有1个月以内的,按20%的税率全额缴纳个人所得税。
经过上述的分享内容,大家对限售股及其相关的股息红利所得征税问题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在投资决策时,理解这些金融知识至关重要。希望本文能为您的投资之路提供有益的指导,同时也欢迎您继续关注。之了君会及时更新财税考试有关的知识,供大家学习。
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必须交。有新手会计对企业所得税有疑问:企业发放股息,红利等,是在缴纳企业所得税之前发放还是缴纳之后发放?如果是之前发放,要扣除吗?关于这个问题,之了君来给大家简单解答一下:(文末有题,大家可以做题练练手哦~)
同学你好,一般都是在缴纳之前哈。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也不能扣除利息红利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二)企业所得税税款;
(三)税收滞纳金;
(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
(六)赞助支出;
(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案例一】小微企业应纳税额为180万元,应纳企业所得税税率是多少?
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第一条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5%)。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第一条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5%)。
由此得出:小微企业应纳税所得额300万以内实际税负均为5%,截止时间均为2024年12月31日。
【案例二】100到300万交多少企业所得税?
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假设第1季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是200万,满足小型微利企业条件。
不超过100万的部分:100万*12.5%*20%=2.5万。超过100万,不超过300万的部分:(200-100)*50%*20%=10万。合计企业所得税=2.5万+10万=12.5万。
长按扫码关注“之了课堂会计实操上岗”公众号
免费领实操入门课程
以上就是关于企业发放股息,红利等,是在缴纳企业所得税之前发放还是缴纳之后发放,以及是否要扣除等相关分享,可供大家阅读,如果大家对于企业所得税还有疑问,或想要提升会计实操能力,可以来之了课堂咨询和学习,有专业老师为大家答疑解惑。



或Ctrl+D收藏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