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组合题](本小题8分)甲房地产开发公司登记注册地位于A市,2025年7月,其对在B市开发的一处房地产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相关资料如下:(1)2024年3月,公司经竞拍以36000万元取得该房地产项目的土地使用权,缴纳了契税。(2)自2024年4月起,公司对受让土地进行项目开发建设,发生开发成本22500万元,发生与该项目相关的利息支出4500万元,并能提供金融机构的贷款证明。(3)2025年6月项目实现全部销售,共取得不含税收入112500万元,允许扣除的有关税金及附加540万元,已预缴土地增值税1125万元。(其他相关资料:当地适用的契税税率为5%,省级政府规定其他开发费用的扣除比例为5%。)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顺序计算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要求1]回答该公司办理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的地点。
[要求2]
计算该公司清算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扣除的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
[要求3]
计算该公司清算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扣除项目金额的合计数。
[要求4]
计算该公司清算土地增值税时应补缴的土地增值税。
本题来源:2026注会《税法》5月强学月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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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1)该公司应在B市所管辖的税务机关办理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1分)
注: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向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税务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土地增值税。“房地产所在地”是指房地产的坐落地。
[要求2]
答案解析:(2)允许扣除的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36000×(1+5%)=37800(万元)。
[要求3]
答案解析:
(3)允许扣除的开发成本=22500(万元);
允许扣除的开发费用=4500+(37800+22500)×5%=7515(万元);
允许扣除的税金及附加=540(万元);
其他扣除项目金额=(37800+22500)×20%=12060(万元);
允许扣除项目金额的合计数=37800+22500+7515+540+12060=80415(万元)。(2分)
[要求4]
答案解析:
(4)增值额=112500-80415=32085(万元);
增值率=32085÷80415×100%=39.90%,适用税率30%。
应缴纳土地增值税=32085×30%=9625.5(万元);
应补缴土地增值税=9625.5-1125=8500.5(万元)。(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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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115×7×(13%-9%)=32.2(万元)
应纳增值税=150×13%-(100-32.2)=-48.3(万元)
“免、抵、退”税额=115×7×9%=72.45(万元)
应退税额=48.3(万元)
免抵税额=72.45-48.3=24.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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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汽车生产企业销售燃油小轿车给4S店,应缴纳生产环节消费税。汽车生产企业直接销售燃油小轿车给集团董事长,包含生产、零售两个环节,小轿车的不含税售价=169.5÷(1+13%)=150(万元/辆)>90万元/辆,属于超豪华小汽车,该燃油小轿车消费税税率应按照生产环节税率和零售环节税率加总计算。当月甲公司就该项业务应缴纳消费税=2600×40%+150×(40%+10%)=11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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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选项AB:不属于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不缴纳相应污染物的环境保护税;选项D:机动车、铁路机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和航空器等流动污染源排放应税污染物,暂予免征环境保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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