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在所有权保留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所有权未依法转移给买受人前,一方当事人破产的,该买卖合同属于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管理人有权依法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合同,选项A不当选,选项C当选。出卖人破产时,其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合同的,买受人应当按照原合同的约定支付价款或者履行其他义务,选项D不当选。买受人未依约支付价款或者履行完毕其他义务,或者将标的物出卖、出质或者作出其他不当处分,给出卖人造成损害,出卖人管理人依法主张取回标的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买受人已支付标的物总价款75%以上或者第三人善意取得标的物所有权或者其他物权的除外。本题中,乙公司已付款80万元,占总价款的80%,因此管理人不能取回标的物,选项B当选。

拓展练习




乙公司应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如无豁免发出要约的事由,还应触发强制要约收购义务,应当发出要约。
乙公司工作人员的说法不符合规定。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宜与本公司股东或者其关联人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会就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行表决时,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甲公司未对市场传闻进行回应,不符合规定。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上市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前,相关信息已在媒体上传播或者公司股票交易出现异常波动的,上市公司应当立即将有关计划、方案或者相关事项的现状以及相关进展情况和风险因素等予以公告,并按照有关信息披露规则办理其他相关事宜。
乙公司关于其“不属于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责任主体”的主张,不能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所提供的信息不符合真实、准确、完整的要求,导致公司披露的相关信息存在虚假陈述,原告起诉请求判令该交易对方与发行人等责任主体赔偿由此导致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赵某的行为构成蛊惑交易操纵。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利用虚假或者不确定的重大信息,诱导投资者进行证券交易,影响或者意图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构成蛊惑交易操纵。
甲公司关于“赵某买入股票的交易因果关系不能予以推定”的主张能得到人民法院支持。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被告能够证明原告的交易构成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违法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交易因果关系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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