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注会《经济法》真题(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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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按照全国人大对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划分的说明,税收法律制度、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法律制度、维护市场秩序的法律制度、行业管理和产业促进法律制度、农业法律制度、自然资源法律制度、能源法律制度、产品质量法律制度、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金融监管法律制度、对外贸易和经济合作法律制度等内容都属于经济法部门,选项A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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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物权法律制度上的物指的是有体物(有体物不仅包括那些看得见、摸得着的有形物,也包括无法为人们肉眼所看见或无法为人所触摸的无形物,如电力、热力、气体等),选项A当选。微电影、电脑程序等属于智力成果,均不是物权法律制度上的物,选项B、C不当选。以人工连接在身体上的物,如假牙、假肢、心脏起搏器等,在生活习惯上被认为已经构成身体的一部分,因此不能认为是物权法律制度上的物,选项D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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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在以下情形中,即使买受人在出卖人正常经营活动中通过支付合理对价取得已被设立担保物权的动产,人民法院仍支持担保物权人就该动产优先受偿:(1)购买商品的数量明显超过一般买受人,选项A不当选。(2)购买出卖人的生产设备,选项B不当选。(3)订立买卖合同的目的在于担保出卖人或者第三人履行债务,选项D不当选。(4)买受人与出卖人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控制关系,选项C当选。(5)买受人应当查询抵押登记而未查询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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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无面额股所得股款,应将股款的1/2以上计入注册资本,选项C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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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凡是申报债权者均有权参加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第一次会议确认债权后的债权人会议,只有债权得到确认者才有权参加并行使表决权,选项A不当选。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未放弃优先受偿权的,对通过和解协议和破产财产分配方案(不包括重整计划)的事项不享有表决权,选项B不当选。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自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15日内召开,选项C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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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B,C
答案解析:撤销权的行使,应由撤销权人以撤销行为为之,人民法院不主动干预,选项D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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